• 10

七星潭的石頭(5/2更新)


mygadget wrote:
所以你也要把石頭放回...(恕刪)


手邊也有一塊那邊撿的石頭

六月之前有機會過去, 再拿去還
七星潭太遙遠了,光那個蘇花公路就是艱苦的挑戰。

mygadget wrote:
所以你也要把石頭放回...(恕刪)
mygadget wrote:
今天騎腳踏車到七星潭...(恕刪)




七星潭又多了一條冤魂



週一又要去花蓮出差你送石頭來楊梅總監幫你送回七星潭吧!



我每週去花蓮應該可以開護送石頭回花蓮的返鄉專車



歡迎參觀DHL快遞總監的部落格~ MY BIKE MY TAIWAN~活的精采!!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還我ID哥

tom_kaku33 wrote:
別跟中國人一樣陸客撿...(恕刪)

台灣有很多很美的風景,自己是台灣人就更應該好好保護他
七星潭的石頭就只有在七星潭的海邊,美麗才有存在的意義
陸客就不用說了
要期待他們有文化之後不知何年何月

Jackhwang99 wrote:
前幾天去七星潭海邊玩,
第一次看到石頭這麼漂亮,
也拿了2個石頭回家。


其實很多在海邊的石頭只有在海邊才漂亮...

之前在宜蘭海邊,也看到很多漂亮石頭,本來撿了幾個想帶回家,就先放在一旁。玩了一會要離開時,那些石頭乾了,看起來就是一般石頭,所以又丟回海裡去了...

那些石頭之所以漂亮,是因為表面濕了,使得顏色紋路變的明顯....離水後,就是一般住家附近公園、工地隨處可見的普通石頭罷了...
下次不要這麼做就好了
沒什麼啦
話說回來
回文批樓主的
自己搞不好最會撿咧~~
原本我以為海邊撿石頭是違法的,但經河川管理局解釋,似乎沒違法之虞,但是撿拾漂流木就是違法的,因為樹木都有人的(或國家),所以不可撿木頭。

不過akira0914 寫:那句名言

又再度在我耳邊響起!

除了腳印,什麼都不要留下!

除了回憶,什麼都不要帶走!

真棒,我真的很希望每個人類,都能永記腦海。


標題:

請問到平常帶家人到海邊撿雅石或玉石.貝殼是否觸法?是否有相關法令與罰則明訂?請回覆~感謝!!



內文:

敬啟者,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於海邊撿雅石或玉石、貝殼是否觸法或有相關法令罰則案,本局依所轄管區域之權責予以函覆如下:
一、有關於河川區域內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者,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屬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七款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至於「少量土石」定義,依據土石採取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者,應以人工採取,其採取總量以二立方公尺為限。但原住民因興建住宅、機關、學校、教會需要石板材,得不以人工採取,其採取總量以十立方公尺為限,並填具申請書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台端所詢問於海邊撿拾玉石行為,如該位置經公告劃設海堤區域者,則依海堤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惟本辦法並未訂有相關罰則,其申請使用事項未規定者,得準用河川管理辦法之規定;如所行為位置,未經公告海堤區域者,則依所在土地之所有人或管理人(或機關),逕依權責法令查處。
二、另河川、海岸之土石或經認定有價之漂流木均屬國有財產資源,未經管理機關許可撿拾,亦有涉「竊取國家財產」之嫌,惟因涉刑事案件,需由警察機關依事實行為查辦認定。
上述函復如有未盡詳實之處,尚請見諒!
順頌
健康如意!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mygadget wrote:
今天騎腳踏車到七星潭...(恕刪)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喜歡撿石... 一人一把,把蘇花拓寬好不好啊!?
七星潭的石頭-返鄉篇

之前我就已經決定要把石頭放回去七星潭了.這是我對鄉民的承諾也是我對我自己的承諾.前幾天我剛好有事回花蓮辦事,就順便把石頭帶回去了.


昨天的天氣不太好,我從市區騎車騎到一半就開始下起雨了,不過七星潭還是很美.


我把石頭放回去了.經過海水的滋潤這些石頭應該很快就會恢復之前的美麗了.


臨走前還發現一隻好大隻的寄居蟹,好像是在跟我打招呼?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