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加蛋?十元!(後續發展)

roga wrote:
另外,便宜的洗選蛋一顆成本約三元,如果是好一點的蛋五元甚至更貴的都有。十元煎好給你算是合理。
...(恕刪)


我個人也是覺得10剛好而已,最貴有遇到12元的,
為什麼剛好咧?
零買一顆蛋約5~7元不等,不能要求小店面用批發價來當購入成品,蛋放久也是會壞的.
但小店又不能像中油,隨自己高興就調高調低售價.
又如果是7元,找3天比較麻煩,
這樣子看起來,10元真的是剛好而已.
不要太去計較這種錢,雖然積少成多,
但放眼光放大些,多賺點錢就好了...

如果這個蛋是5元,樓主就不會怪他未標明加蛋價格,這是因為樓主認為加蛋5元才符合社會默契?
社會默契純粹取決多數人的認知,如果這個討論串大多數人都認為10元算是合理,
哪樓主可能以後加蛋前都要問清楚價錢,因為社會可能真的跟樓主認知有落差了,
其實我到現在也是還常常驚覺我以為必然的事,卻跟實際有落差,
不一定認同,但卻是存在的事實.
PS:我認為5-12都還算社會默契範圍內耶!! (我住新竹)
danson wrote:
如果這個蛋是5元,樓...(恕刪)

小弟也是有遇過類似的例子...就是早餐店一樣的豆漿有些賣15塊..有些賣10塊..基本上我認為豆漿大家都知道..
算杯的話真的是暴利..我覺得不要小看這五塊..因為這讓你多付出50%的成本...這是我看理財節目所得來的感想..
小小感想....
sd1976 wrote:
我覺得不要小看這五塊..因為這讓你多付出50%的成本...(恕刪)

這麼想好了,5元和10元只佔了你總收入的0.01%和0.02%,(假設月收入50K)
不要為了這一點錢斤斤計較,作點更有用的事,增加分母比較重要.

katsu@神岡 wrote:
老闆︰喔 這個 那個...(在那邊看盤子的東西)

總共是840元

總共是840元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這種漫天開價的...我會要求他算給我聽,
並解釋他所採用食材是否合乎這種價格,如果我還是無法接受,
東西都吃了,我還是會付錢,不過我會要求他開一張詳細收據,

收據得包含品名、單價、數量,然後我會告訴他這樣的單價已經不是小本生意了,
我明天會去找我在國稅局的朋友,來查查你們的店是否有漏稅之虞,
一個人將近350一餐,以外面的餐廳來說都已經開發票了,
我相信已經達到國稅局課稅標準了,我可以認了認賠800多元,
但保證讓他補稅補到#$%︿&....

並不是完全一定要任人宰割,合理的範圍我們可以接受,
漫天開價那就依法行事了。
看完後
感想:

有人吃米不知米價
自己來開店看看

蛋現在一籠約 $500
高的時候 會漲到 6 7百

漲到六七百時 售價能漲嗎? 還不是默默吸收

再來瓦斯, 以前拿一桶 5xx 現在漲到一桶 $620 一樣, 商品售價能調漲嗎?

另外三峽的店租(AB)一般而言 比板橋(C)低吧? 一般越偏遠人事費用也相對更低.


你用你的認知來看待這顆荷包蛋 $5
店家認為一般售價就是 $10
你加之前沒問 也不能完全怪罪店家吧?
這種虧(+/- $5) 最多就是吞了 沒人會拿來網路上訴苦吧?

若是我碰上你, 我會把東西全部丟掉, 請你出門慢走.

拍謝, 一個做餐飲長達八年 於今年三月底脫離人的小意見.
大家還記得春水堂的新聞嗎?

為什麼飲料加檸檬汁要多收10元,後來卻被消費者投訴呢?回想看看吧...

店家原本就有『義務』主動告知消費者加蛋後價位為何,把價位標清楚會很難嗎?店家不應該是被動的等消費者都要『結帳』了才告知其價位,這樣的做法豈不是變相的欺騙消費者嗎?

明明店家可以把加個蛋的價格給標明清楚以供消費者做為參考,那為什麼一開始不標明清楚給消費者參考?避免造成雙方的認知誤會?

這不是計不計較的問題,差五塊錢是沒什麼,但是店家挖洞給樓主跳,那種被「欺騙」的感覺會讓人感到很不舒服,這換成是誰都一樣,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樓主是對的。















對於無法溝通的人,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認真就輸了。
justin886 wrote:
看完後感想:有人吃米...(恕刪)


既然開店
就要有被顧客批評的能耐
差5元看似不多
可是差了100%!

中油漲價你們叫不叫?
每公升漲個5角就被罵到爆了
加油站能把你們踢出門嗎?

服務業不是這樣做的吧
反應個價錢就要被趕出去?
還好大哥你不做了
開版大今天若是拒收這100元,僅希望總公司能規範加盟主注意,

避免日後還有類似爭議產生,

我想我會佩服你。

若是今天你收了這100元,僅是為5元或10元不符你所期待的價格,

尤其,在你把東西都吞下肚後,

我想我會鄙視你。

你說,你會將100元扣掉你所期待的價格10元後,把90元捐出去,

但樓主你有想過,你有資格用你的名義捐出嗎?

這豈非是慷他人之慨?為自己沽名釣譽?

不應你得之財物,無論理由多麼冠冕堂皇,它都是不義之財

強取不義之財,又與盜匪何異?
槌子 wrote:
既然開店就要有被顧客...(恕刪)


那你來做做看呀, 出一張嘴比自己下去做容易 你可以去問問所有的餐飲同業人員對台灣消費者的感觀.
我們同業也常說, 自己到他人的店絕對不會這樣刁難店家的!

我的店當然不會不標示, 該跟客人講的我一定講在前面.

蛋價? 在我個人的價值裡, 一顆就是10塊. 就算超過一點 我也不會借題發揮的!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