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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死刑該不該廢!!!????

當然不應該廢除壓
我還希望加重呢....就是不要馬上斃了他....
要慢慢來....慢慢折磨....哈哈...這樣子判了幾個...
我想....對治安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吧


人權...?人權是給好人的....不是給人渣的...
這東西也要呀..真是困難....還要湊滿50個字...難呀難呀難呀難呀難呀難呀難呀難呀
NIOKA wrote:
廢除死刑就能讓人學習到尊重生命嗎?...(恕刪)
應該不會。在下認為是倒過來,學習到尊重生命就會廢除死刑。

不過在下也還做不到。但是在下消極贊成的理由是因實務面上有漏洞造成冤獄,而死刑是唯一無法救濟的。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kei17 wrote:
另提一問...那些虧空公款...掏空公司資產是不是也應該要有死刑....不然為了幾千萬甚至百億...造成無數家庭破碎...甚至走上自殺一途...這算不算間接殺人...(恕刪)
歷史上來看,的確有因財產權而判死刑的,不過,這在近代號稱人權的國家已不復見。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doohan wrote:
人權...?人權是給好人的....不是給人渣的...(恕刪)
沒錯。只不過很難判定人渣就是。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我想冒著被戰的情形提供另一個想法........


原來,大家都想讓人家死的嘛!! 那某個角度來看,那和犯罪者,有何不同

犯罪者.只是把想法 付諸行動 只有差在涉嫌 .預謀. 過失. 等等的而已
換個角度來說..犯罪者.比起你我都更有行動力呢!!

再以醫學的和社會環境來討論,一個犯罪者的生成 事出必有因 搞不好他小時候被虐待都有可能

要處以性侵犯犯人死刑嗎?? 那拍攝av的不就有唆使的可能性了??

我們"假設" 罪犯 是一種生病 是這個社會 或是先天的問題 讓他生病了
該檢討的 應該是社會 而把這個人給"處理" 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說難聽一點 把社會的人渣殺光 並不會讓人渣變少 而是更要去想 為何會有....

重刑 會有什麼效果嗎?? 有 只有對你我 這種 稍微因為道德約束的人有影響

不會作的 還是不會作 不怕死的 你誅他九族 也是一樣 性命不是物件 可以量化的

最卒仔 的 只是我們這種敢想 卻不一定敢作的人 因為會考慮到後果 所以會影響我們的行為.....


但我同意 先行檢討現階段 罰責的輕重 和方式
例如作黑心商品的人 我更認為他們 的明知故犯 和利用人性弱點 因該也是重刑 但不必關
把自身商品 吃完就可以

至於像陳進興這種行動派的狠角色 政府應該吸收到軍方或警方 掃黑或是街頭槍戰 派他上場
或是派他逮捕酒後駕車的 效果決對顯著

曾經想過 當這些梟雄 生逢在不同的時空 也許就是狗熊

但人命可貴 非你我能決定在手


toyotaphobia wrote:
當然,這些人天地不容...(恕刪)


所以焦點應該在如何更加嚴謹的判定罪刑!
不然冤獄就算只關一天也是冤獄,不是嗎??
奈何 wrote:
所以焦點應該在如何更加嚴謹的判定罪刑!
不然冤獄就算只關一天也是冤獄,不是嗎??...(恕刪)
是啊,所以貴國的鑑識科學與刑事訴訟在這幾年都有長遠的進步。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萬得佛 wrote:
我是保持中立的立場因...(恕刪)


你是很不認真還是只會單向思考...??

那廢除死刑結果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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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一定認為既然抓到都是死刑的話
那就直接把肉票殺了在要錢
至少可以降低肉票逃跑或是落腳處被發現的可能性
======
綁匪一定認為既然抓到都不會是死刑的話
那就直接把肉票殺了在要錢
至少可以降低肉票逃跑或是落腳處被發現的可能性
======

結果還不是一樣,不廢死刑,綁匪會認為不凌虐,不殺害肉票..死刑機會比較低...
相反,廢死刑,歹徒殺一人跟殺十人都不會死刑...那就多殺幾個...

死刑是針對罪不可赦,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對大眾生命安全產生威脅,必須永久隔離的壞人...
不讚成癈死刑 +1

個人是覺得,
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權利去侵犯到另一個人的權利;
即然侵犯到了,就不要想說別人會原諒你,
更不用說是侵犯到生存權了。

但是基於法律及偵查上的漏洞及盲點等,
死刑的確定應該更嚴格一些,
但是其他之刑罰,就更該加重了~~~

列如鞭刑設立、申請假釋期間延長、終身監禁、特赦排外條款等~~~

如果相關的配套法源完整時~~~
死刑的確定,可能就真的罪大惡極,或對國家社會安定發展等,
有立即且毀滅性的傷害時。

不然我想亂世用重典才是吧。
如果未來,是可以預測的,那這個人生多沒趣ㄚ~ 如果未來,是要犧牲所愛,那這個人生多心痛ㄚ~ 如果..唉~~
army0916 wrote:
剛剛我也看了一下那一...
"死刑對犯罪人而言並非最重的刑罰
(恕刪)


請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思考,而非犯罪者的角度來思考
受害者受到的已經是人世間最重的傷害--死,為何我們還需要考慮犯罪者的感受?
當你的親人被殺了,但是犯罪人卻沒有死,而且過幾年有可能被假釋出來
你做何感想?

那些人權團體圖的是什麼呢?
如果人權團體當中有人家屬被強姦致死,妳們今天還會持相同的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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