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ohan wrote:沒錯。只不過很難判定人渣就是。
人權...?人權是給好人的....不是給人渣的...(恕刪)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原來,大家都想讓人家死的嘛!! 那某個角度來看,那和犯罪者,有何不同
犯罪者.只是把想法 付諸行動 只有差在涉嫌 .預謀. 過失. 等等的而已
換個角度來說..犯罪者.比起你我都更有行動力呢!!
再以醫學的和社會環境來討論,一個犯罪者的生成 事出必有因 搞不好他小時候被虐待都有可能
要處以性侵犯犯人死刑嗎?? 那拍攝av的不就有唆使的可能性了??
我們"假設" 罪犯 是一種生病 是這個社會 或是先天的問題 讓他生病了
該檢討的 應該是社會 而把這個人給"處理" 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說難聽一點 把社會的人渣殺光 並不會讓人渣變少 而是更要去想 為何會有....
重刑 會有什麼效果嗎?? 有 只有對你我 這種 稍微因為道德約束的人有影響
不會作的 還是不會作 不怕死的 你誅他九族 也是一樣 性命不是物件 可以量化的
最卒仔 的 只是我們這種敢想 卻不一定敢作的人 因為會考慮到後果 所以會影響我們的行為.....
但我同意 先行檢討現階段 罰責的輕重 和方式
例如作黑心商品的人 我更認為他們 的明知故犯 和利用人性弱點 因該也是重刑 但不必關
把自身商品 吃完就可以
至於像陳進興這種行動派的狠角色 政府應該吸收到軍方或警方 掃黑或是街頭槍戰 派他上場
或是派他逮捕酒後駕車的 效果決對顯著
曾經想過 當這些梟雄 生逢在不同的時空 也許就是狗熊
但人命可貴 非你我能決定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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