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Bo wrote:如果屠夫是在豬還活著的時候把牠吊起來並且一刀一刀的把豬的肉削下來...然後不管豬再怎樣驚恐的哀號扭動,屠夫就一直削到見骨,削到豬斷氣這樣已經違反了第13條依前條第一項所定事由宰殺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 那不就是生魚片的處理方式嗎,都沒有人在乎魚的感受,還有很多海產都是活生生的被煮熟,那是一個多麼痛苦的過程,相信蛤蠣也是很驚恐的。
maxboss wrote:動保團體是以愛護動...(恕刪) 其實不該叫動保團體因為昆蟲與小魚蝦不在他們範圍內釣魚釣蝦都是虐待動物也沒有什麼團體出來說話人類試著把倒勾插進嘴唇,再吊起來,用傷口撐起全身體重那就知道是多痛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