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重罰狗主人才能知道已經違法了。
那憲法賦予人民有免於恐懼的權利政府就應該出面要求警察給予人民免於恐懼才對阿?
現在的警察還真是差勁,就一句你自己提告找齊人証物證它只做筆錄??
沒有警告!那狗主人犯法還是依然的逍遙法外??
幸福很簡單 wrote:
8/1
晚上我跟朋友...(恕刪)
樓主其實算運氣不錯,警察跟里長還願意到現場勸導
鄰居也願意出來做證狗的確不綁不牽繩
我太太上個月也遇到碰到跟樓主差不多的事情,所以研究了一下相關討論文章
甚至也打給警察/動保處/也用社維法去問過律師
打到轄區派出所,警察聽到人沒受傷根本懶得來,是我再三要求之下才出現
雖然有相關法條沒錯
但我自己問的結果
但重點就是沒有事發當下的錄影畫面(路口無監視器)
所以動保處無法開罰 / 警察聽到人沒受傷連來現場都不是很願意 /
社維法雖然有這一條,但要舉證飼主有"縱容"寵物嚇人--> 沒證據畫面可能提告了也不成立,且罰鍰很低
飼主態度也很囂張的說,人沒受傷是在那邊大聲什麼?有本事把警察律師都找來....他才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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