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樂不可作 wrote:
當天回來,老公馬上上01...(恕刪)
我也是被冠強不友善對待 所以投函高公局局長信箱
局長信箱 處理進度查詢
主旨: 非法的特約拖吊車
姓名: ***
處理情形 : 已啟動待處理
內容:
本人 於6/24(日) 15:00 左右﹐在國道一南下約39公里處﹐因車子( ****- **)異常而駛入避車道﹐停在一輛特約拖吊車(編號 20661)前面。我檢查車況時﹐拖吊車司機下車﹐過來幫忙查看。
十分鐘後﹐另一輛(編號23810)(車牌是535-R6) 拖吊車已停在我車旁邊。之後被這輛拖吊到冠強修車廠。
本人後來得知﹐ 535-R6這輛﹐並非是合法拖救車。但因其車身﹐印有高速公路特約拖救車字樣﹐讓我誤以為是合法業者。
再者﹐編號 20661這輛 ﹐既然是合法拖救車﹐為何不執行拖救。導致我被非合法業者拖吊。
以上
煩請貴單位查明﹐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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