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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小林眼鏡拿愛心傘被當小偷…

我住巨城附近

今天也有到你說的小林民生店消費

我也拿過便利傘,可是我都有跟裡面驗光師打招呼~

就算不用錢,拿人東西不是都要告知一下的嗎?!

我有問過小林的小姐
小姐說:

她只有出去看一眼,因為怕拿到客人寄放的傘...

誰知道造成這樣的誤會!


他們都很客氣呀

難道拿人東西都不用講嬤???

禮貌 禮貌

a89515066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今天去新竹巨城,後來約下午2點多,在外圍逛到小林眼鏡民生店附近的彩券行
買彩券時下起了大雨,彩券行就告訴我隔壁小林眼鏡可以拿愛心傘
剛好我又穿了新的短褲,不希望褲子被淋溼,於是跑去拿了愛心傘
結果一位女店員就跑出來,不斷訓訴我,訓訴了很久
用像在“審犯人的語氣“不斷“重覆“的說:「你沒跟我們說一聲就拿走了,那是我們公司的資產…」

其實外面只寫了是下雨天提供的愛心傘,也沒有看到清楚標示要“先告知店員“(但也可能是我一時急著躲雨,看的不夠仔細),況且那個傘也不是放在店內,而是放在店外…

而且…難道不能“提醒我一下,跟我說要先告知“,有必要把我當犯人一樣看待嗎?

回到家後我打了電話給客服…客服給我的回答是“可能那是新進人員,搞不清楚狀況,提供愛心傘本來是好意…會通知那家店的店經理對該人員做再教育“

但是
1.誰知道客服是不是真的會通知他們店經理或是安撫我而已?
2.莫名其妙被當犯人的感覺…真的是人格跟自尊的污辱…

當然…今天這件事我不敢說我完全沒錯!
只是這樣就要被當成犯人一樣?

我所有的親友都決定以後不去小林買眼鏡…
因為感覺太差了
小林眼鏡…


你對店員的描述太主觀失敗。

自己說有錯又覺得店員也錯,裝公正失敗。

從頭到尾事件都是你引發的錯,失敗。

a89515066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1.雙方認知有誤解
2.基於禮貌可以先進去知會一聲

翼。弒神 wrote:
"前"小林可以嗎其實...【爆料】其實很多人拿完真的都沒有拿來還

新進分店,裡面放了"3箱"

離職時剩1箱多(恕刪)


恩~我是不曉得其他人的想法啦!

不過,就算不還,我想這會計科目應該會編在公關或宣傳,不會是財產!

說真的,看到小林的傘,其實覺得他們還挺貼心的,只是囿於習慣,我真的不會去講一聲。

在我的習慣,愛心傘就是我懂你心,你知我意~

PS小林正好可以用這次消息來點新聞~

我發覺現在很多人 吃人夠夠

照樣說 如果有人在路上 突然打你一巴掌 也不需要跟你講理由原因嚕!!

不是你的東西 說拿就拿 你流氓喔!!

被店員罵也是活該 還有臉上來取暖

a89515066 wrote:
如果你有看得很清楚…...(恕刪)


小弟覺得樓主在這次事件沒有做錯.
但是,我覺得樓主你這個發文行為很不可取

其實小弟只是好奇問一下
樓主您貼這篇文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這件事我挺樓主,也沒想到蠻多人不會想願作正義魔人,我想就是因為很多人都是這樣心態所以社會才會有忌富卻不會設法讓自己去賺更多錢,只敢上網砲卻一堆理由不肯上街和捍衛為自己權益跟正義.

首先我必須說樓主錯在愛心傘先取而未告知,可是所謂的愛心傘就是給人在有需要而取用的,再加上樓主沒有這方面觀念(這點該砲)跟沒標示取前先告知店員,所以才成這方面的誤會.

不過話說阿樓主,我是你早就把傘丟回去閃人了哪還會跟店員廢話那麼多,要不然真的把我當竊賊我會直接請店員叫警察來,反正店員方面也有疏失.

雷小炫 wrote:
非也最近剛好有去小林最近剛好有去小林~剛好那天也下雨~剛好附近又有學校

於是乎

有學生走進來問店員說可不可以拿傘
...(恕刪)



學生有讀書就是不一樣.
我覺得樓主當時沒有錯
現在就是錯在把別人店明說出來
看了你這篇我反而更支持小林眼鏡了,
真的很沒禮貌,難得有公司肯提供愛心傘,
就是因為太多這種澳洲來的客人,社會的福利才會越來越少,更何況你那時還不是去消費呢,基本的禮貌要有吧,台灣人的素質越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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