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槍 wrote:
如果馬自達是找我做人資副總,今天01會看到就是
....挖賽...馬自達的員工訓練真是好到沒話說,遇到奧客只差沒趴著道歉...好樣的
老闆總是踢到鐵板才曉得我們這種人才是真心為公司好
尾牙過後該來重新教育員工了,馬自達給我很好的啟示
對員工一定要先把他們當野獸或是非洲來的等他們懂人的話以後,要談其他再說
對現在的這些搞不清楚誰是老闆的草莓族和炸彈自殺客...我們這些人資真難做.....
...(恕刪)


樓主不是人資主管
是鄉民!!!
因為鄉民們最會搞笑了
狙擊槍 wrote:
這問題我可以回答你
去翻一下勞基法
當初簽約的時候訂定的月薪假期績效獎金當然照規定發
台灣人很多年輕人很奇怪 會積非成是
很多簽約的時候會保障年終獎金一個月或一個半月等等
如果當年公司肯多給 那是公司福利政策 要感謝老闆 但這不是一定應該的
結果一堆年輕人反倒把高獎金當成理所當然 這就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