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2803 wrote:
Q1:公共建設跟幫助外國人, 絕對是兩回事, 扯在一起講會不會扯太遠?
說的也是,外籍人士在台發生任何意外一律不予幫助如何?
妹他們在把,把玩拍拍屁股走人。這樣還幫天理不容對吧!?
同理,企盼和我國人民於非邦交國傳教發生意外,他國均得以不予協助,且本國不得有任何異議。
呵呵2803 wrote:
Q2:是啊, 如果連幫助本國有繳所得稅的人民都這麼困難,
請問要先幫哪個外國人? 遊民要不要幫? 哪個宗教先幫? 哪個城市先幫?
多老開始幫? 老人痴呆跟肢體殘障哪個先幫? 還是大家來投票決定誰的貢獻大?
體制內的均已將規劃實行,若有瑕疵是可以討論修正的。
體制外的在能力所及內,能幫就幫。
別把問題丟回給小弟我啦...無薪假的廠哪個先幫?哪一位員工先幫?
您上述需要幫助的本國人民均在體制內的規範。
依照您的邏輯,即便是體制內,不都還得投票來決定嗎?
然後還得制定公平法則,不然某A脫產還能領到補助,不就很不公平?!
政府機關無論是幫不上或不想幫,那是政府機關該對人民負責的。
這位修女不在體制規範內,所以見死不救合乎身為人基本的道理與邏輯?
呵呵2803 wrote:
Q3:引述新聞"但衛生署查詢發現,丁修女未曾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長照服務申請。 "
所以....?
我不清楚您未來年邁了是否仍有這番精力去自行申請相關服務補助。
我倒是沒把握自己老了還能事必躬親。
就連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人士若無法親洽辦理補助相關業務,相關部門也都有配套措施可運行。
是幫不上忙,還是不想幫?
體制內不合理的,可以找到人罵。
體制外需要幫助的?
管他去死,與誰相干~
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