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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下月起 小孩跑跳 擾鄰可罰


反對惡法1 wrote:
你是大人他們是小孩更...(恕刪)

這條法哪提到生病的小孩了?
生病的小孩會蹦蹦跳跳?
還是說蹦蹦跳跳的就是生病的小孩?


一般而言
生病不是常態
偶而搬個東西、掉個東西也是人之常情
這些大家都能諒解

但長期不分日夜搬動東西、大小物件整天東掉西掉
可見手已經連東西都拿不穩
連"半夜是大多數人睡覺時間,動作應該小聲點"的基本原則都無法了解
病況可能已經不輕了喔

......既然是病童,請讓他早點就寢,把身體養好
不要三更半夜還在隔音爛的公寓裡跑跑跳跳的- -'''

真的身體不舒服的話,哪來的精力半夜不睡覺搞破壞?那叫過動.......- -
沒說不能哭鬧或是跑跑跳跳,但是鄰居一個個熄燈去夢周公的時候,就該開啟靜音模式了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怎麼那麼喜歡把問題拉長來說呢 ?

甲說:路上有蛇
乙說:這蛇會跑到我家附近
甲說:這蛇沒毒,請放心
乙說:他會咬到我,我會怕
甲說:這蛇天性溫馴,不會咬人
乙說:咬到你負責?
甲說:此事你可交給負責的人
乙說:你說不會咬人,那他咬人你就要負責

以上為比喻

這不就是抓到一個把柄,然後死咬著這問題來說嘴


今天小孩吵鬧,跟每天在你家附近樓上的小孩在歇斯底里的吵鬧是兩回事

有人說小孩吵鬧是正常,這沒錯啊?哪裡有錯?
而為什麼有些人總是要把話題說到另一個歇斯底里的小孩的身上
好像所有吵鬧的小孩都是該死?都是爸媽沒教好,所以生出這種小孩?

古人說有理走天下,而現在是能舉一反三走天下?
敢說別人發出噪音
那麼你們都沒有在半夜發出噪音
還是你們都是太厲害了
工作都太好了
有的人需要輪班做夜班的
回來家就不要洗澡了
還是你們幾點睡
別人就要跟你們幾點睡


當然那些故意發出噪音的人 真是很XXX

但是也有遇過那些對聲音真的超敏感的

你們自己有沒有檢討過自己呢

而只會一味怪鄰居

每天都會吵(除非是故意的,故意的就該罰)

那些不會體諒別人的人也是該X

不要只會怪別人

人是要互相的
......
請那些批評的人

仔細看別人寫的

我的立足點是

那條近鄰噪音的條款是不合理的(不須舉證,何時發生噪音、發出多久,持續多久)

現在的人3C設備這麼強

舉證並不難

不用舉證就可以告別人

那麼那些被告的人 也可回告回去

那麼政府不就是要讓百姓

X咬X 一嘴毛

請看完我的立足點後

再來批評別人

之前講到生病的孩童是因有人提到,但是我自己本身也沒查清楚法規(很抱歉)

那麼請那些批評的人仔細看別人的文章後

再來批評


hwsbetty wrote:
其中明訂「跑跳、搬動重物等可能影響他人...(恕刪)
夫婦敦倫呢?
反對惡法1 wrote:
請那些批評的人仔細看...(恕刪)

幹嘛那麼激動啊= =
法令罰的是那些歇斯底里製造高分貝噪音的人
而且已經嚴重到擾鄰的地步
若你不是人家罰則中的對象
在激動什麼?

半夜跑跑跳跳
吹笛子,大聲尖叫發脾氣
玩玩具東扔西丟
不然就玩太瘋突然鬼吼兩聲
這些父母不能管嗎?
夜深人靜,本來就該輕聲細語
若連輕聲細語這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到
會不會太寵啦?

我以前帶一整班的小朋友
都可以讓全體安靜下來好好上課了
為什麼家長就是無法讓"一個"小孩好好靜下來?
我說的不是嬰兒或病童喔~
是已經理解大人講話的兒童
況且6歲以上的病童
真的生病不舒服的話反而是非常安靜的
嬰兒例外

反對惡法1 wrote:
敢說別人發出噪音那麼...(恕刪)


其實這個法律是否真能對製造噪音的惡鄰產生嚇阻效果我不敢確定!!
但看到這項訊息時我真的有一種想哭的衝動...
終於有人注意到我們這些受害者的心聲了...
以我本身為例,搬進新家後赫然發現樓上的小朋友像是裝了金頂電池
的兔子...一整天跑跳跟往地板砸東西不曾停止,家中因有重病母親,
所以該用的方式我們都試過了,送禮,好言相勸,按電鈴,告知管委會
貼公告,就只差沒有跪下來求他們的父母親,但對方也是會跟你敷衍
幾句"不好意思"後馬上縱容小朋友繼續跑跳...


如果您是我,您還會說這是惡法嗎??
請看清楚我的立足點


定法律是要有標準的(何時發出 噪音分貝應該多少(因為不要跟我說 噪音可以因人而異) 持續多久)


而這條法規是噪音因個人而異(然後管委會招開住戶1/2以上同意 通過實施)

相信您真的遭到左右鄰居的噪音困擾

但是請看清楚我的意思

這樣不算惡法

好啊

最後一定搞到左鄰右舍互相告來告去


我也支持噪音開罰

但是法規要訂定清楚

拜託

意思寫這麼清楚了

不要跟我說這不算惡法

那麼世界真的變了

請看清楚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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