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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移除連結)議員要打球,百姓請退下!!


烏鴉2636 wrote:
好吧大伙上工了誰能解...(恕刪)


所以 ... 嘴砲部隊 .... 上工

kevin^^ wrote:
原來是台北市議會的籃...(恕刪)


嗯丫
前面的大大有說
選民服務還有幫借球場耶

只是如果照那個鐘說的
他議員要打球,其他人要退下
那何必登記咧?

我個人認為這是禮貌問題啦
本來時間點誰借走了就是誰用了
就算是代借也一樣
應該尊重借走這塊場地而在使用的人
才對吧~~

寶鴨 wrote:
嗯丫前面的大大有說選...(恕刪)


鍾議員對這位先生只是「曉以大義,沒用不當語氣」
^^
許桑語錄:
溝通協調 妥協也是一個大智慧

君妹:感謝師父開釋

烏鴉2636 wrote:
在這裡小小糾正一下原po
稱呼別人的黨應該是 貴黨
敝黨是指自己的黨...(恕刪)


這算是華山派 劍宗 氣宗之爭

寶鴨 wrote:
嗯丫前面的大大有說選...(恕刪)


回應大大的話~

原來"代借"是可以被同意的喔?!

那如果我家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被用戶"代借"、"代登記",

就可以允許非用戶(住戶本人不在場)的人來使用囉~

想必您一定很慷慨~還慷他人之慨.........

明明,就那麼大的牌子貼在旁邊,"非員工不得進入、使用"!

要一個成年人真的看懂國字、守規矩,對台灣人來說有那麼難嗎?

明明就是乞丐趕廟公~無理霸占!

哪有那麼多的態度,原則問題......

王先生也很奇怪~

明明就沒有球場的使用資格~還要說人家欺負你!是怎樣阿?

到議會(要有關係才能用)打球比較屌?還是利用一下權力比較爽?攀附權貴比較高雅......?

dapang10 wrote:
剛剛在FB看到的,轉...(恕刪)

跟對方說:PK阿敢不敢....
哇~
議會裡有專用的籃球場唷~
好棒的設備啊~
議員打得好爽唷~
當議員真好耶~
難怪那麼多人爭著要當議員~
不知道議員還有甚麼好處 唷 不是~ 是還有甚麼福利呢~

dawangarden wrote:
場地是何處?場地借用...(恕刪)


民視、三立的記者該上班了,

結果是華視新聞報出來,不過現在網頁被"河蟹"掉了

標題
議員最大? 鍾小平被控咆哮霸球場,

yahoo新聞也連不到了


是否哥:
是否鍾議員"都不曾"用自己名義做這種"選民服務"

東風不來 wrote:
那如果我家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被用戶"代借"、"代登記",

就可以允許非用戶(住戶本人不在場)的人來使用囉~

...(恕刪)


等一下喔 !!

我本來不想追究這個的 !

那個體育館是我花錢繳稅蓋的吧 !!

誰家的社區的甚麼公共設施我不管 , 那我沒出錢 !

是誰規定公共設施只有議員可以使用的 ?

議員嗎 ?
被河蟹掉了....Orz

假如自己有理還需要去河蟹嗎?

果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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