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n3338 wrote:看看各縣市稅收近十年...(恕刪) lcn3338 當政府都把商業性產業都設在台北,總公司在台北,自然台北上繳的稅也異常多.但您知道這些總公司卻都把重度污染的工業設施設在中南部.台北總公司繳的稅,絕大部份是以污染中南部環境所換來的.而這一切的一切,最主要的元兇就是幾十年前政府的錯誤扭曲建設所造成的.是故您以上繳稅額來衡量預算該分得多少,根本是刻意看到果,而選擇不去檢討因.如此本末倒置,是永遠也解決不了問題.
lcn3338 wrote:偏偏表現最差的縣市, 縣市首長的施政滿意度及市民幸福感是全國最高 ~~...(恕刪) 12兩烘乾老橘皮 wrote:lcn3338 當政府都把商業性產業都設在台北,總公司在台北,自然台北上繳的稅也異常多...(恕刪) 這樣喔 ? 那我把你看了礙眼的台北市拿掉好了..各縣市稅收近十年消長:個人綜合所得稅 :................台北縣...桃園縣..苗栗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90年度........205億....131億...18億....95億....49億....147億99年度........241億....201億...29億...112億...29億....136億-------------------------------------------------------------------~~~不知道你還有什麼新說詞沒有 ??
12兩烘乾老橘皮 wrote:個人綜合所得稅?...(恕刪) 呵呵 ! 還有營所稅喔 ~~............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高雄市90年度...1,272億....137億.....59億......165億99年度...1,293億....236億....103億......119億----------------------------------------------------------我覺得你對這些年來高雄稅收不進反退, 其它中北部縣市卻逐年成長現象的解釋好像說不太通耶 ~~有沒有考慮換個新說法呀 ??
以下這篇文章一語道破,台北與中南部建設分配不均的原由.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存在之問題現行財劃法存在諸多問題久為人所詬病。尤其是每年地方政府於預算編列必須確定統籌分配款收入及地方補助款之收入,中央政府常常與地方政府爭吵不休。依據現行財劃法,中央政府集財政權於一身,即中央政府集錢又集權。而地方政府財源不足,侈談財政自主權。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權之不對稱,有違憲法之均權政治精神;地方自治根本很難推行,更遑論建設具有地方特色之經濟與文化。目前財劃法存在諸多嚴重問題。首先是中央掌握較多之財源,而地方財源相對不足。此可由財劃法第八條及公共債務法得知。因為財劃法第八條讓中央掌握之國稅分配比例偏高,而地方政府之國稅分配比例偏低,再加上地方稅收入成長率不斷下降。此外,於公共債務法修正通過後,中央政府亦可以多發行公債方式,增加財政收入。估計每年至少可多舉債五百億元左右。因此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偏高且較具彈性,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偏低且無彈性。以至於地方政府必須不斷仰賴中央政府撥款補助,仰賴中央鼻息,財政永遠無法自主。因為地方財政無法自主,所謂地方自治乃為空談。這就是眾所詬病的中央集錢之病態。其次,現行財劃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准許中央政府有權決定如何分配統籌分配稅款。此外,財劃法第三十條亦容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以計畫性及一般性補助方式,有權力決定每年度要給那個縣市多少建設經費。由於統籌分配稅款及計畫性與一般性補助款之分配方式均由中央政府自行訂定辦法決定,使其行政裁量權限擴大。再加上財劃法第三十五條之一又授權中央政府有權加減地方政府撥放補助款金額,中央政府集財政大權於一身十分明顯。除了中央集錢又集權之弊病外,由於財劃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條均無明確透明之分配公式及比例,以致常出現中央政府分配稅款不公正、不公平及自由心證的現象。這就是中央政府常為人詬病、假公濟私、公報私仇,以平衡區域經濟及社會發展為名,而達到政治報復及政治酬庸之目的。凡此種種均源於現行財劃法分配財源缺乏法制化、透明化之規定。現行財劃法對於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中央政府並未有效遵守,以致常常出現中央立法請客,地方政府買單增加財政負擔現象。例如:各項社會福利支出之立法、土增稅及營業稅調降等立法,主計處似有意藉口停止提供地方補助經費。上述現行財劃法造成諸多中央集權集錢及有利中央控制地方而妨害中央與地方均權問題急需修正,以強化地方財政自主權。
kuoyuan1 wrote:只要換黨執政,這種狀況就會改善。...(恕刪) 美國2000年GDP是34,463美元, 2008年成長到47,393美元德國2000年GDP是23,096美元, 2008年成長到44,729美元英國2000年GDP是25,150美元, 2008年成長到43,736美元韓國2000年GDP是10,937美元, 2008年成長到19,162美元澳洲2000年GDP是20,380美元, 2008年成長到48,951美元新加坡2000年GDP是23,079美元, 2008年成長到40,326美元偏偏只有台灣 :2000年GDP為14,519美元, 而到2008年則僅成長為17,399美元 ...所以說,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是,台灣在00~08年期間, 不但出口成長及平均經濟成長雙雙在四小龍中倒數第一, 其中平均經濟成長甚至是亞洲數十國家中倒數第二名 !!基本上你可以這麼說, 民進黨的八年執政, 真可說是另外一個"台灣奇蹟" ~~~與其在南部縣市執政的成績相比, 簡直是相互輝映呀 !!!2012換黨執政 ? 你也要先問問中北部縣市人民會不會同意呀 !!
綜合所得稅1234新北市 台北市 桃園縣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96年 299億 1852億 226億 105億 47億 209億97年 338億 2067億 247億 115億 50億 236億98年 245億 1803億 194億 104億 46億 137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