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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 CCT正輝汽車事件公開說明張貼第一樓


杏仁8066 wrote:
本人車子 BMW E...(恕刪)


個人的一些意見 對事不對人 僅供參考:
舉一個例子(是舉例哦!~~)
1.我一台重型機車 交由車行檢查引擎及傳動系統
需要三天時間(包括訂貨 原廠零件)
所以車子留在車行維修
這很合理 也符合常情
老闆及技師也有告知車子哪邊出問題 要更換哪些零件 也有報價
我也同意了

2.過了兩天 技師換好了零件 組裝完成
總是要發動看看 然後試騎一下
這也很正常
只不過呢--->就在交車的前一天晚上 技師居然騎著重型機車出去飆車
到四線道去飆車
然後被警察攝影照相並攔檢
結果反而加速逃逸 致使衝撞的路人及其他車輛 造成意外事件
車子受損 路人受傷送醫 其他車輛受損

警察除處理意外現場 並逮捕技師 查扣重型機車 還開出超速罰單
另外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3.技師自己個人的違法行為 當然法律上應負的責任要由其個人去承擔
至於車主權益部分
車行及技師 要對機車受損及車主無法及時用車 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在溝通協調過程中 有第三者出面說話 甚至是用辱罵性的字眼
就可能另外觸犯[公然侮辱罪]
如果是將整個事件PO上網路 卻有不實的文字敘述 扭曲事實 乃至於傷害到他人的名譽 就可能會觸犯了毀謗罪
當然 法律上是否有罪或是無罪---->要以法院審理後最後的判決為準

4.也正如此 違反交通處罰條例(超速) 違反過失傷害(路人) 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飆車/逃逸/蛇行/跨雙黃線/逆向等等) 違反民法侵權行為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車損) 違反公然侮辱罪(當面罵髒話) 違反毀謗罪(利用文字PO出不實指控)
不同的行為人 觸犯了不同法律--->責任就不同
每一個獨立階段--->都要個別看待
有沒有可能雙方當事人都要負責任--->有可能
是否所觸犯罪責都會成立--->不一定 要看調查的事實及證據而定 由法官去審酌
那最後要賠償多少錢 可不可能和解--->民事上能和解就和解 不能和解就打官司
刑事責任有時候會視當事人雙方是否和解 然後斟酌刑期長短或是緩刑等等

~~~~~
以上是舉例 當自己遇到糾紛時 不同的階段的事情及遇到的人 會有不同的法律關係 也會因雙方的意思表示或行為--->產生日後的法律效果


杏仁8066 wrote:
本人車子 BMW...(恕刪)


樓主加油!

雖然臺灣的法官很...
杏仁大您好..關於這件事我想既然上法院法官自有定奪..但小弟最好奇的是"煞車掉包事件"您的說法和當初買家及賣家說法有著完全不同的地方..是不是也請您解釋一下..讓小弟了解事情經過..似乎買.賣家的説法讓您消失了呢..

xuj1969 wrote:
個人的一些意見 對事...(恕刪)


大大..你很明理...人都是要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的..


嗯.. wrote:
杏仁大您好..關於這...(恕刪)


煞車事件.我有一並提告..我幫買煞車的車友向賣家殺價二萬元.買到他想買的煞車.還互留電話聯絡...我錯在那了..而且指控我偷煞車的人.都非當事人.干他們屁事..原賣煞車的賣家也不是委託我賣的.東西也不是交給我的..干我屁事了..

事情就很簡單.有那位車友覺得他的煞車被我偷了.或被我.以不實指控亂告..請直接對我提出相關告訴..不

要只會藉散佈謠言.模糊真相.

本人這解釋.請問有清楚嗎..你這麼好奇.為什麼不也去請問一下那些力挺保養廠的車友.

保養廠老闆.私自開客戶的車出了事.被扣牌.消費者要求處理.錯在那了.他們散佈謠言.用惡毒文字公幹我.公開恐嚇要讓我死.的依據是在那..

那些車友這麼有正義感.出面指控我.那保養廠老闆害我被扣大牌是事實.也拒絕處理..你們是不是也應該要求那老闆說明一下.
.



.
版主都敢告上法院了想必應該是站的住腳~~

版主加油阿~事情的真相就由法院來還你一個公道
這就像 自己老婆被人上了

懷孕了 還要被人寄存證信函

還被網路公幹 說只是老婆被上 懷孕而已

有些人嘴巴就是臭

不給點教訓 永遠學不乖

有些人以為自己很硬

但是有多硬 進了棺材那才叫做硬

樓主 加油....
杏仁8066 wrote:
開BMW的氣迫很好....(恕刪)
杏仁8066 wrote:
我的帳號被封了..這...(恕刪)


你的帳號沒有被封.也是叫杏仁對吧?還是我看錯??
Dirty boy wrote:
你的帳號沒有被封.也是叫杏仁對吧?還是我看錯??


不回答人家的疑問,再提出新的疑問

這是避重就輕嗎?


___________

你正面回答了
一個溫馴的人,不代表他的後代依舊溫馴
杏仁8066 wrote:
煞車事件.我有一並提...(恕刪)


請問假設...只是假設 如果法院判下來對方都無罪的話 那是不是證明她們是對的
還是這個時候你會不會說是司法不公?如果你敗訴會這麼說的話 我想這場官司就不具任何意義
因為你敗訴你也不服 沒有100%會贏的官司吧

我是認為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要相信司法 因為司法不公這種東西不是我們這種小老百姓能左右的 而且也不是每個法官或檢察官都是不好的 所以等法院判決出來 我希望不是看到樓主說司法不公之類的話 而是能尊重司法 如果不相信司法 樓主也不會去提告了吧

但是如果告了判決出來對自己不利 才來說司法不公 反而會令人反感 我相信樓主 所以也希望樓主不會出現這樣的說詞 如果有這種說詞 這樣就令在這邊支持你的人失望了

但目前看來只有一點是絕對可以確認 就是害你被扣大牌這件是對方是一定要賠償的 所以小弟在此不會做任何評論 因為事情的真相還有待司法調查 或許樓主對 但也有可能樓主錯 畢竟大家都不認識 不能靠一些片面之詞妄下定論 不過目前看來我會選擇相信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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