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ha wrote:
案底以後找工作怎麼辦?
有些公司會要求提供"良民證",但良民證上不會有這些紀錄
另外簽"切結書"不一定就沒事..
最常見的就是醫療糾紛,因為簽了手術同意書切結之後,出事了,
若醫師有違反其注意義務時,就算有切結書也不能免責..
桔次郎 wrote:
記得之前,有個醉漢在火災現場對樓上亂喊 "跳下來啦!"
結果造成樓上受害者誤判,跌落摔死。
醉漢也是想救人阿~
不過救法錯誤,的確只是害人。
那人該不該判刑? 實際上判一年八個月。
還有許多人喊不夠重。
因救而害這種事情難以判斷。
救與害中間有一條很難拿捏的線要控制~
不得已的辦法,就是制定法規,把細項做規範。
違背規範就罰,唯此而已。
或許不是最好的作法,不過??
如果是各位,
要如何在這中間拿捏出一個公平,合理,所有人都適用的更好的規範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