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hs22 wrote:
不過像在01, 大家都只知道對方的ID跟暱稱
就算被罵的很難聽, 挨罵的人到底損失了什麼?
在這種情形下, 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會成立嗎?
之前網路遊戲也有類似爭議
法官也是認為遊戲帳號有人格
所以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是會成立
kshs22 wrote:
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在網路上爭吵, 甚至對罵
罵輸了就跑去告人, 這跟幼稚園小朋友跑去報告老師有什麼不同?
被罵又不會少塊肉, 有本事罵回去就好啦.....(恕刪)
jedijack wrote:
被罵不會少塊肉...那罵回去又怎樣??對方還不是一樣不痛不癢...
所以請在更深一層思考(high level thinking)..
別只把注意力放在"幼稚園小朋友"..
這行為的目的是什麼??
當然是找個有能力讓你少塊肉的人幫忙...
ettvyang65 wrote:
這樓我看今天應該就會...(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