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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老師!! 報告法官!?


kshs22 wrote:
不過像在01, 大家都只知道對方的ID跟暱稱
就算被罵的很難聽, 挨罵的人到底損失了什麼?
在這種情形下, 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會成立嗎?


之前網路遊戲也有類似爭議
法官也是認為遊戲帳號有人格
所以損害名譽的罪行還是會成立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kshs22 wrote:
這跟幼稚園小朋友跑去報告老師有什麼不同?
..(恕刪)


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馬太福音19:13)


看來俺會上天堂啦..........
這版開始不好玩了

等等會玩死自己
恩,你說的算~~~!!!!

kshs22 wrote:
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在網路上爭吵, 甚至對罵
罵輸了就跑去告人, 這跟幼稚園小朋友跑去報告老師有什麼不同?
被罵又不會少塊肉, 有本事罵回去就好啦.....(恕刪)


被罵不會少塊肉...那罵回去又怎樣??對方還不是一樣不痛不癢...
所以請在更深一層思考(high level thinking)..
別只把注意力放在"幼稚園小朋友"..
這行為的目的是什麼??
當然是找個有能力讓你少塊肉的人幫忙...
這樓我看今天應該就會終結了!

那個...誰誰誰...再想個新毛球來玩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jedijack wrote:
被罵不會少塊肉...那罵回去又怎樣??對方還不是一樣不痛不癢...
所以請在更深一層思考(high level thinking)..
別只把注意力放在"幼稚園小朋友"..
這行為的目的是什麼??
當然是找個有能力讓你少塊肉的人幫忙...

我不覺得打不過別人就跑去報告老師或是找打手來, 算是甚麼深層思考
不就是小朋友或是流氓的行徑嗎?

對方如果真的造成名譽或肉體上的傷害, 去尋求協助我絕對贊成
吵架吵輸人就找打手來逼對方道歉, 這種形式上的勝利只會讓人瞧不起
有種就學包龍星去當龜公學好功夫再出來嘴砲, 讓人氣到高血壓發作不是很好?

我不是針對J兄你
只是對最近看到的案例有感而發罷了
台鐵我錯了, 我承認我是奧客...

kshs22 wrote:
我不覺得打不過別人就...(恕刪)


說實話這種案例只會讓我覺得前陣子的"免責聲明"又要開始了!!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這裡不錯看,順便看一...(恕刪)


關鍵字又出現了, 好期待報案三聯單開箱文續集呀~~~

AVtm wrote:
關鍵字又出現了, 好...(恕刪)

最近大家對這串文字很敏感喔

原來他們也是常常FW...01的
恩,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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