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aTsai wrote:
跟開放槍枝後比較起來...(恕刪)
你所謂的取得困難是針對良民而言
你還看不懂我們在點出什麼?
就是歹徒要拿槍很簡單 只要拿得出錢幾乎都有槍
跟只能合法取得槍械的良民差太多了
你拿多數的良民去跟少數的歹徒去求平均會不會很好笑
槍械只開放有錢人合法持有 其實等於變相承認有錢人的命才是命
一般人命如草芥 不值得給點資源保護
spion wrote:
以暴制暴的想法,在某些層面上,的確可以滿足善良百姓的情感,包括我。
但我還是提幾個問題,給大家思考看看。
假設今天我們通過了合法擁槍法案,有幾個問題會馬上浮現:
第一, 你願意花多少錢買槍和彈藥?因為這些東西比機車和名牌包貴多啦。
假設同樣有一千萬,我可能願意花百分之一,也就是十萬來買槍彈。
那靠暴力吃飯的歹徒呢?我想他願意花的錢應該不會小於百分之十,也就是一百萬來當做「國防預算」。
就算限制每人只能買一把槍,他也會買比你多幾倍的彈藥來囤。
還有擁槍率的問題,老百姓願意買槍的,最多可能只有兩成。歹徒我想大概有八成會買吧?
這樣一算,老百姓在「軍備競賽」上,已經吃了虧。
可以想像一下,軍力數倍於你的人,就住在隔壁嗎?
第二, 即使有了槍,像大家這樣的良民,會願意花多少時間和金錢來練槍?
以手槍的準確度,老百姓的水準,遇上衝突的緊張狀況,十公尺能打到人就算不錯了。
那歹徒呢?我想他們會有意願、也更有閒功夫玩得更專業吧?
第三, 即使可以攜帶槍械,你在什麼情況下會開第一槍?
千萬記住一點,我們可是法治國家,開槍以後,就算你百分百有理,還是要面對非常冗長的法律程序。
這時候你的判斷得非常冷靜和專業,以免自己無端被捲入電影裡才有的精采審判,甚至原告變被告。
開槍之前,你得了解這是生命的賭注,何其沉重?以致可能早早就錯失最佳開火時機,或者刺激歹徒提升傷害程度。
即使有帶槍,真的遇上狀況,是不是揮一下球棒就好,意思意思算啦?不然原告、被告、執法人員都很麻煩呢。
我還是要提醒大家,混混與良民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大部分的混混根本不用理智思考,他們只要決定幹一票,或者腦衝血一言不合,都會毫不猶豫的開第一槍。
法院和警局是他們的超商,天天跑早就習慣了,他跟警員法官比你還熟,出了事最多進去「進修」幾年,交了一票「好朋友」,出來生涯成就更上一層樓啊,你玩得起嗎?
第四, 不管合不合法,擁槍的人都會更多了。
醫院、超商、學校等等,你想得到的地方都有槍。各大公共場所、街上要不要多增加一些臨檢站,以預防有規模和組織性的犯罪意圖?
那要增加多少警力?百姓要多犧牲多少不便來配合盤查?
所以思考這些問題以後,我發現問題並不在合法擁槍上面,而在於執法效率。
0與1,無槍和有槍,合法與非法,這麼單純的判斷,在目前的執法成效就已經如此不彰。
如果變成十萬和百萬,將會變成什麼局面?
其實大家根本早都知道誰非法擁槍、誰魚肉鄉里,但是就是遲遲不見國家去掃蕩他們。
我想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吧?
還有善良百姓自衛的手段與司法程序問題,也是需要大力改進的。
很多社會觀念和司法處理上的認知,有很大的落差。
司法審判經常使自衛者反受其害,也許這也是大家覺得不平的地方吧
es4241 wrote:
我堅決反對開放槍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