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菲律賓詐欺犯爽到了、要回台脫罪了~

衷心希望:
主張讓那些罪犯回台的人
被詐騙集團騙到家破人亡

laurance0622 wrote:
1.政府態度前後反應180度轉變,從一開始的強硬到現在的認同作法,甚至凍結菲勞??

2.既然菲律賓跟中國有權處分,那現在遣送回台灣的意思是??
台灣受不了台灣的輿論壓力,還是中國受不了台灣的輿論壓力?

我想當中的道理就各自解讀吧~~你最後的情緒性發言也很不洽當


因為在有些人的觀念中認為中國大陸屬於我們領土,所以即使受害人都是大陸人,
也要說我們有司法管轄權。雖然大家知道這種想法很不符合現實,但笑了那麼多年,
也不差這一次。

最奇怪的是有些高喊台灣主權獨立、與中國大陸毫不相關的人士,這次也跳出來呼應說
這件案子我們有管轄權,這才是叫人匪疑所思。因為連呂前副總統也講依國際法台灣根本
沒有管轄權,除非大家都響應那一套台灣可以管轄中國、中國受害者是我們國民的
理論,不然硬扯什麼犯罪者是台灣人、要送台灣審的言論,根本是胡說八道。

現在中國要把犯人送回台灣,是主權大勝利?哈,今天有個案子,本來在台北偵查,
結果台中的地檢署認為一定要給他們偵查,吵著要台北的地檢署把案子送過去,台北
地檢署基於檢察一體的觀念,大家都是同一國家的檢察系統,不分彼此,把人犯解送
到台中,請問這是不是主權大勝利?

想好囉,依國際法的話,如果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國是兩個國家的話,
我們是沒有管轄權的喲,現在中共把犯人送過來,是尊重中華民國的司法?
還是認為反正都是他們中共的管轄領域,現在不過是把人犯送到“台灣省的檢察機關“
偵查?想清楚吧,這算不算是主權大勝利?還是被別人給矮化?


司法和主權是可以分開看的

不要把任何事都混為一談吧

如果台灣有最嚴格的法律

例如:詐欺犯每天照三餐來個鞭刑
強姦犯就剁掉GG

那大家會不會還反對把那些詐欺犯遣送回台呢

我是覺得台灣的法律應該要好好整頓一番了

還有那些恐龍法官了

與其把焦點放在這14個詐欺犯身上

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台灣司法的不健全要整頓

不然以後遇到同樣的事

大家還是一樣氣憤

那個國會最大黨

你們應該對詐欺犯的法律要有所動作了吧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看到這件消息

真是令人難過,

詐欺犯真的很惡劣,
應該重刑嚴辦!!
npic2001 wrote:
所以呢~你的主權在對岸囉
少那邊裝正義...(恕刪)

前面已有人說過這是司法管轄權問題,不在國家主權。
樓上也有人舉例很好,如果今天台灣詐騙集團是在菲律賓犯案,騙的是美國人而送往美國審判的話,在野黨一定店店的。
愛台灣^^ wrote:
前面已有人說過這是司...(恕刪)


詐欺犯固然可惡
但為了想讓那些犯人受到惡懲
而放棄自己國家的司法管轄權
那是很荒唐的
還舉一個子烏虛有的例子"騙美國人而送往美國審判"
何必把自己的軟弱和01網友分享呢

類似這種跨國詐騙案已發生很多次
每次都依國藉遣藉返
就唯獨這次特別例外 當然會有爭議
這次風波的結果是菲國表善意對岸還人
唯獨一些人還在自我感覺良好

犯人送回國可能會判無罪情況
那是法律面問題
就應朝向修法方向找手
而不是對岸法律嚴就送過去

npic2001 wrote:
詐欺犯固然可惡
但為了想讓那些犯人受到惡懲
而放棄自己國家的司法管轄權
那是很荒唐的
還舉一個子烏虛有的例子"騙美國人而送往美國審判"
何必把自己的軟弱和01網友分享呢...(恕刪)

你先弄清楚司法管轄權吧

1、案發地點在菲律賓以及中國大陸
2、受害對象在中國大陸

光以上兩點鐵證,司法管轄權怎麼排都輪不到台灣、既然台灣沒有司法管轄權又何來的放棄
別再扯遠去了!無知又硬坳的理由不但無法服眾、反而會遭致人唾棄的...切記!
npic2001 wrote:
類似這種跨國詐騙案已發生很多次
每次都依國藉遣藉返...(恕刪)


真的嗎?
你是說每次都依犯罪者國籍遣返?
是真有其例還是你胡扯瞎吹的?
願聞期詳。

npic2001 wrote:


這次風波的結果是菲國表善意對岸還人
唯獨一些人還在自我感覺良好




明明是我們用凍結菲勞菲傭的蠻橫方式壓迫對方屈服,
說這是菲國自願釋出善意的人才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換個場景,
把台灣換成美國,
菲國換成台灣,
詐欺犯遣返事件換成美牛事件,
凍結菲勞換成取消免簽等待遇,
你再來說台灣自願對美牛案釋出善意吧。



禾申言舌 wrote:
你先弄清楚司法管轄權...(恕刪)


你把自己和詐欺犯當中國藉看
依據你提的鐵證
台灣當然沒有司法管轄權
更何況法院都還未審查
又怎麼確定受害對象都是你同國藉的人
搞不好也有本國藉人受害啊
所以對岸才會把人送回來
菲國遣送鬧劇演變到現在已經解決
還特地PO文背後動機令人不解
真不知道你要鬧到什麼時候
laplace2012 wrote:
主權捍衛是好事阿難道...(恕刪)


主權捍衛是好事情..但是用來捍衛罪犯..是不是已經是非不分..
下次要捍衛有本事強迫外勞要入台灣籍才能工作..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