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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文章~非常感謝大家(如果可以,請01管理員移除)

orc910 wrote:

女婿留言:
今天是假日,我是輪班人員,辦公室人員週休放假,3點卻聽到辦公室長官來電詢問我有發生什麼事,說我是不是在外面跟人打架鬧事,在我追問下去才知道,有人打電話到公司人事,說我在外面打架鬧事,又問我有沒有上班,幾點才有來上班...!?
很明顯的,女惡霸-涵姐,對我的恐嚇其中一句(要我有工作讓你沒工作,有飯吃讓你沒飯吃)(這一句警察先生說不構成恐嚇.....),還有他兒子大聲的說出我公司名字,以及他那張嘴臉(我記住了)警察先生也說不構成恐嚇......
寫控告筆錄時一些眉眉角角都不懂,也任憑警察說什麼,搞好久....難道非要我們去借錢來請律師....!?請律師看完影片看哪一點構成威脅恐嚇,再來針對那一點的控告...

請律師要錢錢錢....我可以肯定我完全付不出請律師的錢........

公司在注意了,如果他們再多打幾通電話來亂,我會丟飯碗嗎!?
他們會在公司外面或路上堵我嗎!?
...(恕刪)



如果手機可以錄影,就隨身攜帶。離開公司前就把手機錄影功能打開,免得措手不及。

以及 以下這應該很好用,看你身材還滿魁梧,集中在一點打在頭上的話,被打到的人應該也滿嚴重的。

---------------------------------------------------------------
女性不要走到自己車前,才低頭在自己的百寶箱似的手袋中慢慢翻找汽車鑰匙。

應在接近汽車前即已拿妥在手中,必要時鑰匙尖端還可當做防身武器。
-------------------------------------------------------------

以及他兒子不用工作嗎?知道她兒子上班地點嗎?
另外他們是當地惡霸,所以涵姐和他兒子住那裡,你應該都知道囉!
我不明白你要擔心什麼?
我什麼都沒說喔?
這跟之前"台南強哥"跟車辱罵老人.砸屋揮重拳沒兩樣
警察最後好像也是不了了之

影片我看見
1.公然侮辱
2.私闖民宅
3.傷害
4.恐嚇(為什麼不成立?)

orc910 wrote:
女婿回覆:這個事件,...(恕刪)

讓他浮起來
哪各分局~哪各派出所~員警姓名!!

公佈出來吧! 請各位網友鄉民們~大力的打電話灌爆所屬分局.跟派出所!!

讓他們備感壓力!!

居然吃案吃成這樣子!

yang643 wrote:
如果手機可以錄影,就...(恕刪)


你可能沒發生這種事,所以你不明白要擔心什麼。

一但發生了,稍微一點小動作,不要說你不擔心,你身邊的人也會擔心。


orc910 wrote:
事情大約敘述~


...(恕刪)

不用怕他 在來鬧請找南打中心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刪除文章~非常感謝大家~

15字 15字
刪除文章~非常感謝大家~

15字 15字

unfallauto wrote:
讓他浮起來...(恕刪)

+1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orc910 wrote:
公然侮辱成立傷害成立...(恕刪)

您可以找尋免費的律師諮詢
法務部.法律扶助基金會

另外 員警所說的不一定全對
多方諮詢對您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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