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結婚前簽了不平等條約

看了你這些文,我看到一個關鍵點,只是實在不方便在這裡明講




我只能說,你老婆那家人的信仰角度頗有問題


(請01各位讀者不要攻擊任何一種信仰,或者誤犯版規;永遠是人先出問題,所信的才會跟著出問題-----因為他所

呈現的必是他所信的,只是會有偏差與否的問題存在罷了
)


我真心建議你:

離婚吧!!



你遇到了讓社會觀感不佳的假基督徒了---而且還是該被痛罵唾棄的那種


我向你保證,她們一家人從婚前到現在,心態是什麼,我很清楚

(可是還是不跟你明說比較好,畢竟你們還有婚約.)



可是要是被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後............唉~~!在Mobile 01我不想用激烈的用字遣詞



她們這種信仰角度,你會痛苦一輩子.



真的不騙你
Mobile01不錯
不外乎兩種答案

如果大大還能忍...好比神人般

試問作為長子,你的孝道哪裡去了

換做是我就大鬧一場

人善被人欺...

果然有道理
nicchiu wrote:
沒差拉.
現在的法律是法妻財產共有制.(恕刪)


現在的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
夫妻法定財產制從早期的:夫有~>聯合財產制~>到最近的分別財產制
共有財產制皆只出現於"約定財產制"
基本上共有很恐怖,比不平等條約還恐怖
且法定財產制的適用必須以夫妻未約定婚姻財產契約

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可以特約排除
再加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夫妻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
如果不是[永豐餘]那種案例,其實也沒有很多啦~
離婚...離婚...離婚

有那麼簡單就好

你自己想吧

如果你還愛你太太

就繼續忍耐下去吧

如果不愛了

鳥那麼多幹麻

你可以多拿一點錢回家給父母用

如果你太太要告

就讓他告吧

如果婚姻走到這種地步

我想也沒什麼好說的


wangholi wrote:
離婚...離婚...離婚

有那麼簡單就好



如果你太太要告

就讓他告吧

如果婚姻走到這種地步

我想也沒什麼好說的



來亂一下:


那這裡的意見到底是






要離還是不離?
Mobile01不錯
如果是信仰的問題
我想是有可能解決的

......不騙你們
以我家庭來說 我祖父祖母是道教 我媽信佛教
我是基督教 可是我是長子長孫..................
所以伴而來之的問題就跟山一樣多
而且我們都住同一棟大樓內(所有鄰居幾乎都是親戚)
最後信仰問題是怎麼解決 所有人各退一步阿 因為家人有彼此寬容的心
我祖父過世時我也參與他的宗教儀式..........................

轉回正題
我覺得不管合還是離
只要現在你沒有努力過就一定會後悔
努力過(不是忍受過)盡力了 對父母 小孩 還有夫妻彼此才有一個交代
我覺得既然是夫妻 一定都相愛過 如果沒有打算在一起 當初怎麼會結婚呢
所以憑著愛 努力去改變吧.......................


要加油喔!!!!


離婚吧!
了不起財產剩一半。
如果妳們兩個真心相愛,女方又誠心悔改,在複合就好了。

你要損失一半的財產或損失一輩子
sglee wrote:
感謝大家的回應, 我...(恕刪)


sglee大大:

人面臨選擇,總是可能會犯錯,也許是大錯,也許是小錯。
但,這還不是最大的重點。

真正的重點是..............

你自己!

你缺乏認識自己的勇氣,更缺乏改變自己的意志!
你只願意姑息一切,包括自己的容忍習慣、跟容忍他人。
即使生氣了、吵架了,
吵到重點了嗎?挖出問題的根了嗎?
有破釜沉舟要大家對面鑼、當面鼓談開的勇氣跟決心嗎?
實踐了決心改變情況的長久意志力嗎?


所有的錯誤,相當大程度來自於你自小的個性養成,跟你習以為常的心理狀態。
這會讓你做出許多錯誤的選擇,特別是人際關係上,現在如此,往後如此。
這種例子...我自身也帶有點這種影子...還好不嚴重,我也自認改過來了。
我在很多人身上都看過類似的影子......



如果我發神經病說錯了,我在此先誠心道歉。
但如果我說的有相當程度接近實情,
還請大大用最大的勇氣跟決心,去面對自己。
一個不懂得孝順、體貼的人
簡單一句話:豬狗不如

真不知道樓主還在將就些什麼?
生你養你的父母難道比你嬌生慣養的太太還不如嗎?
我看不下去了
從你上一次的發言跟這一次的訴苦
你再不離婚真是對不起大家

Aquila wrote:
四十幾K要養家還要供養父母親,確實不容易。不過樓主的老婆也不至於一毛錢都不花在家用
才對。像這種會打會存錢(還願意「下嫁」/生子)的女生,我不認為像樓主說得那麼不堪。

還是那句老話,中間一定出了什麼我們不曉得的事情。

比如說,溫柔善解人意的第三者這類的。

這種女人是有的,常有人說:你賺的錢是公家的,她賺的錢還是她的.....
我就有知道有這樣的..... 不過也只是這樣(沒更過份),且還好那男的是軍人,錢夠花..


taipeiMobile01 wrote:
離婚吧!
了不起財產剩一半。
如果妳們兩個真心相愛,女方又誠心悔改,在複合就好了。

你要損失一半的財產或損失一輩子


又不見得是損失,照這說法(單方面)看來
還說不定是女的要切一半出來給男方 ......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