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如果一直講究三成下去 不是好事耶 之前大條的 保全掉錢一堆人爭三成 那數字多少
這次事件為什麼女的要求三成呢 一直這樣下去 看是好是壞 就讓時間來證明
道德標準一直向下修正 衍生出什麼文化價值? 現在滿滿的都是什麼未成年如何和年輕學子 中輟同居懷孕 為什麼會這樣
道德觀一直在放鬆下降 你去看部落格 知識+ 多少的酒店文 什麼叫不偷不搶
以前是女生家裡經濟不好過才下海現在不是了 以前是流氓太妹才會搞這飛機現在不是了 知道爸媽有多心痛嗎
把該有的道德價值下放 這社會會更亂 到底聽懂沒 不要天真以為求三成理所當然可以遏止一些犯罪
幫幫忙 卡睏卡有眠 只會助長人性貪婪道德沉淪 以後什麼都錢錢錢 還認為是好事 要是什麼都好事 社會會那麼亂嗎
不要說人假道德 去問問現在父母怕的是什麼 大家都有機會當人爸媽 自己再去感受
直覺以為撿到錢沒還
會有法律的制裁
所以撿到錢的人不敢不還
但前面有人已經列出法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
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各位覺得這種罰則能有多大的嚇阻力??
要靠道德?
恐怕像網上諸位那麼有道德感的現實上真的不多
所以才會立法給撿到錢的部分報酬
這是現實和正義的取捨
目前的規定
撿到錢歸還得三成
撿到錢不還沒查到十成
撿到錢不還被查到零外加五百元以下罰金
相信是有相當比例的人願意將撿到的錢歸還
若取消規定
撿到錢歸還得零
撿到錢不還沒查到十成
撿到錢不還被查到零外加五百元以下罰金
相信除了像網上諸位那麼有道德感之外
願意將撿到的錢歸還的比例一定會降低
何者才是對遺失錢的人較好的規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