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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59001122 wrote:
書念哪去了.....................................
該死的學以致用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各位不用太寄望讀法律的會有多高尚的情操..多想濟弱扶傾!

看看在政壇打滾的法律人.....看看北監服刑前元首...

只能說...少些法律人...台灣的社會會更好
書讀到哪裡去了? 我對這一條覺得很奇怪-「《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
推一個!!

絕對推人肉搜索把這沒同情心的人抓出來!!

馬上請各家電視台發布人肉搜索的消息!!

大羅神仙 wrote:
推一個!!絕對推人肉...(恕刪)


那麼有心! 那你捐那三成好不好?
看到一些人的回應...

現在的小孩子, 真的不知道書都讀到哪去了.
誰說書念的少道德觀念就薄弱?
這個例子就剛好相反...書念的多結果又怎麼樣?

最好老天保佑這些沒有同理心的人
永遠都不要家道中落
永遠都飛黃騰達一輩子平平順順...

fisheries wrote:
那麼有心! 那你捐那...(恕刪)


喔?看你的內容好像你很挺那位要求6300的人喔?


sorry
後來才看到新聞.....
女大生的確不應該拿錢啊.....= =
你認為的高知識會歸還等於有道德?
有沒有想過對方的家庭處境?
就我覺得學歷低的人還比較懂得人情事故,
會站在對方的處境想,
那個高學歷女會還也只是因為他知道不還會犯法,
但又利用自己的"專長知識"去強取人家的錢財,
真要好心做好事應該是不求回報的吧!

qqz1114 wrote:
主角是我朋友大家應該...(恕刪)


失主不小心遺失 當然也要為他的不小心

而付出一點代價

不然 怎麼會警惕?
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能拿回大部分錢 要偷笑了

也要看事情輕重緩急
如果他不是你朋友 你會這樣說嗎
如果這是救命錢 要開刀 她要偷笑嗎 感謝你嗎

如果你能將心比心體會一個人待兩個小孩要養一個家庭
生活開銷 拿得下去嗎

要偷笑 兩萬拿六千 無須 小 提 大 作

命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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