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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古代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了嗎?

手殺牌金 wrote:
第一代約定用番薯當租金
第二代不照租約走~想給新台幣當租金
違反合約..判定還地
新聞是這樣寫的.....
地主想拿回地...不想租了....還要上法院......真麻煩...(恕刪)


簡潔明瞭
看那新聞反到是開版的不是了
租金或蕃薯遲不繳予地主 地主只好訴諸法律
承租者想要繼續使用土地下 所以送了張匯票以表尚有繳交租金

說真的 這事地主損失比較大呀
法官那樣判應該也還好 畢竟立約人是那兩造
若要變更租金或給付方式 自然需經雙方同意

只是當時的民情 以蕃薯當租金
因為好心 沒有歸還年限...
而現在時代不同 當時會以這樣方式租賃的條件也不存在
承租者 已經不續種蕃薯下 解約也是應該
不然是讓人覺得 佔者x坑不拉? 而已


不過現在蕃薯應該還頗為值錢吧!不像那年代那麼賤價屬於窮人跟豬的食糧
要是知道地主這樣
你就種番薯去繳就好了
反正管他要怎麼處理
至於那種法官就只有"單純"的IQ
所以沒事不要走法院.....尤其是台灣的法院
杏仁8066 wrote:
有人上法院對我們提告...(恕刪)


依書面並沒錯喔

這是玩文字遊戲
是要用番薯交租啊!
沒有另簽可以改用現金
你就吃虧了
法官曰:辛辛苦苦的依法判決,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看起來書面並沒錯
因為繼承地主一直都沒接受現金
而是承租方用硬塞的方式提存在法院
如果以租約來看的確是地主正確

不過如果以前面大大提到的 番薯現在一斤 20元
那應該是現在最大問題點

租方用一斤3元折算現金= 2486斤*22年*3元 = 164076元 (提存在法院有利息嗎?)
地主因為之前都沒收現金,所以要番薯 = 2486*22 = 54692斤番薯 (54692*20元=1093840)

來回之間差了快93萬 ,

難怪地主拖了22年才一次要番薯 ,


PS : 1. 民法上對於租約租金的請求期限有規定嗎 ?
2. 如果是地主需要到租方去要租金(番薯),那東西又是不易保存的 , 那往後可以一次請求嗎?

有那位大大可以接手一下嗎 ?
看了判決書也覺得合情合理

只是地歸原主而已

似乎沒什麼損失也沒有爭議
沒看到北韓為還外債,都把主意打到高麗篸身上了...
蕃薯似乎也...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杏仁8066 wrote:
所以有人認為台灣法官判決只以律師的書面資料來做判決依據是對的.就可以不管事情是否是事實..
對方提告人說.從59年前一直都是以蕃薯繳租.從沒改變以現金支付過.試問.這句話你們相信嗎....(恕刪)


眾人相不相信向來不是重點 -- 反正法官也不會因為這樣而改變判決...

但是令人好奇的一點是:原先以契約約定用番薯繳交租金,何以後來承租人想改用現金支付租金的時候不重新訂定契約?~

想勝訴就得舉出證據,而不是用一般人想當然耳的『你會相信嗎?』來作為訴求重點,這樣做的結果是勝率趨近於零...

台灣的確有不食人間煙火的天天流法官,但是台灣可不是所有的法官都出自不食人間煙火的天天流派...

想趁亂混水摸魚打迷糊仗?01上頭多的可是一堆專業人士 -- 不包括我就是了...

農廠二爺 wrote:
以前繳稅真的是繳當地...(恕刪)所以你大概是遇到四百年前的法官吧...


雖然不是很喜歡常被專業人士掛在嘴邊的這句話,不過這次真的非常適用與貼切...

『先去看看判決書了解一下來龍去脈再說吧...』~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老地主不但有遠見還精於計算..

他神算出幾十年後番薯的值會升高,可以藉由番薯的升值每年提高收租.

而不用為了跟佃農提高收租來喊得你死我活,才用番薯當租金..

佩服阿,造福後代阿...會和我就沒這種長輩害我辛苦一輩子
kevin9999 wrote: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老地主不但有遠見還精於計算...(恕刪)



怎麼沒算到 後代子孫不但收不到半顆番薯, 差點連地都收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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