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960414 wrote:
所以他們還到底想不想...(恕刪)
我們不是在地人
不要去幫他們想 幫他們講
拿錢只是一個最低底線的補償
就如同早年 沒有嫌犯這兩個字
一有嫌疑就是犯人
先打然後在筆錄上簽名就可以
不要未審先判 畢竟那邊的鄉親
也是我們的同胞
那邊的土地 也是我們的母親
要有同理心



m531215 wrote:
樓上63樓的
你主意點子好
大家都把戶口遷到有補償金的地方
嘿嘿
不撈白不撈..
讚喔......(恕刪)
IBIZA0408 wrote:
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