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克斯男 wrote:
恩...也許是我買太少,造成老板量測的困擾,但我想既然是做服務業,宗旨應該就是要服務客人!
我並沒有牴觸到店內的規矩,這樣應該就不算奧客(自我的認知啦)!
就像沒有牴觸到法律,就不算犯法!
奧不奧客就像一把道德尺,在每個人心中定義不同!
把糖果丟在牆壁上...有牴觸到法律嗎

艾利克斯男 wrote:
唯一可當作標準的就是法律,換言之,在店裡消費,只要不牴觸店內規矩
店內有規定老闆不能把糖果丟在牆壁上嗎

艾利克斯男 wrote:
我目前是科技新貧,之後想轉職服務業開刨冰店,必當以此次事件為戒,讓每個客人都能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嗯..如果說客人要求四果冰
紅豆5克
綠豆10克
仙草12克
花生13克
碎冰156克
糖漿11CC
你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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