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酒精害人不淺,酒駕撞...(恕刪)
我比較希望禁止賣酒就好了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酒精害人不淺,
酒駕撞死人從來不是新聞,
連酒測器都能被毀損,
酒醉後失控發生悲劇也是不新聞,
酒精中毒、喝酒過量...
造成肝硬化等疾病吃掉大家交的健保費
缺點......歡迎補充
百害無一利,
董氏基金會或國民健康局該比照香煙來交「健康捐」
大家一樣來支持「酒害防治法」吧!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適當的酒類健康稅,
更可以讓大家喝酒之前,還沒喝茫之前,
先想想倒底要不要牛飲或是狂喝。
什麼叫適量?我不喝到吐就叫適量嗎?
台啤一罐多20元,高梁一瓶加300
很多人就適量了。
很多人滴酒不沾,
因為這些飲酒人侵害了多少權益呢?
那天喝茫了倒在路上的女藝人,
是不是也浪費了社會成本?救護車,警察,替代役?
那些是誰買單的?
不喝酒的人也買了一部份吧?

國王的新馬子 wrote:
照樓主的因果論的話
我覺得應該要先課徵酒店小姐
都是她們啦!~
一直拱客人喝酒..
國王的新馬子 wrote:
另外我想問樓主
你口口聲聲說你印象中美國的法律怎麼樣
可以提出實際的美國法律條文來佐證你印象中的法律嗎?
國王的新馬子 wrote:
我還想問樓主一個問題
請問樓主身邊哪一個有抽煙的朋友是因為煙被課了二十塊健康捐之後
認為煙太貴而開始戒斷煙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