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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07 我弟弟在公館汀洲路被攻擊事件(附圖) 請大家幫幫忙...(圖片修正了)

祝大大的弟弟能早日康復

對於那些社會的人渣

連警察都沒用

看來大家只能自求多福
幹天 wrote:
代同學PO文,麻煩各界朋友花點時間幫個忙 ~ 2010年5月07日星期五 下午15:15分左右

台北市公館汀洲路上 (夢幻運動廣場對面, 水源市場, 戲院斜對面)
發生隨機打人攻擊事件!!

我弟弟(簡稱A)下午開車行駛汀洲路三段準備返回永和前,
在運動廣場對面路邊暫時停車,
要到斜對面買紅茶冰(此攤非店面,便利商店旁箭頭處,圖片2).
A女友則留在車上等待. A離開A車的範圍只有單線雙向道的距離(圖片2).
A車暫停位置在巷口出入處(圖片1籃框), 並有預留出入空間.

此時, A行駛的車輛後方來了一台黑色轎車(簡稱B車, 圖片1紅框),
對著A車猛按喇叭, 該行為像似要A移走車輛, B車要右轉進入巷內的樣子.

A從離開到返回, 汽車都未熄火, 有雙黃燈顯示, A車暫停時間未超過5分鐘!
A聽到喇叭聲後, 立即進入駕駛座準備移開車輛時, 車門都還未關上,
B車駕駛人突然拽起A頭髮將A拖出車外, 一陣猛打! 兩人扭打成一團!
B車上副駕駛座也衝出一名男子, 把A壓制在地上, 使A不能夠還擊!
B車兩名男子猛力朝A狂踹踢打, 直到A已不能站起!

兩人攻擊一位手無寸鐵的陌生人, 單挑算還有點道理, 兩個打一個就是垃圾!
當時是光天化日並且還是在人潮鼎沸的路段上, 沒有人幫忙阻止就算了,
居然沒有一台監視器錄到當時情況, 甚至連B車車牌都沒拍到!

A被打暈(未昏倒)在路上, 就在自己駕駛的汽車旁邊, 血流如注!
B車上的兩位男子在瘋狂囂張的行為後, 馬上往前方開車逃逸!
(該路段直行為左轉往公館圓環, 右轉福和橋永和)

A用僅存的力氣爬到駕駛座熄火, 最後昏倒在汽機車通行的道路上!
A女友見狀當下報警, 警員過來處理時, 現場血跡斑斑,
救護車前往把A載到汀洲三總急診, 場面當時很混亂!

因為A車上有加裝其他設備, 不是家人絕對不知道該車如何發動.
家人接獲通知後, 也在最快時間趕往事發現場了解與移動車輛.
據目前所知, 警方有詢問B車暫停位置旁的檳榔攤(圖片1和4),
檳榔攤的老闆居然回答說 : 我在包檳榔耶, 我不知道!(台語)

事情就發生在他們檳榔攤外面, 不到3公尺的距離, B車的喇叭聲, 他不知道?????
警方查閱附近是否有裝設監視器, 確實有監視器可以拍攝該路段,
並且屬於台北市新裝設的監視器3支, 但是! 監視器尚未啟用! 任何畫面都沒有!

家人趕去汀洲三總急診處, A還有些微意識!
A左臉在太陽穴靠近左眼的上方那塊眉骨上, 很明顯的血腫和皮肉爆開!(已拍照)
深度近達1公分, 傷長5公分左右, 皮開肉綻, 滿臉是血! 身上多處擦傷, 挫傷及瘀青.
被攻擊的部位, 集中於頭部與肚子範圍. 頭部傷勢較嚴重, 初步報告為腦震盪!
目前仍在醫院觀察中... 外觀沒什麼大礙, 最怕就是內出血與後遺症!!

是有多大的仇恨要這樣傷害??
台北市民的安全在哪裡??
台北市民外出必須攜帶武器自保??
我弟弟不過是一位普通的民眾下車買東西而已啊!


懇請當時有經過汀洲路上的朋友們幫幫忙!!

事發地點 2010年5月07日星期五 下午15:15分左右
台北市公館汀洲路上(夢幻運動廣場對面, 水源市場, 戲院斜對面)

據當天時間與路況, 汀洲路三段該區範圍內是車多擁擠,
又屬於單線雙向車道, 居然可以逃逸成功??
目前警方已查出黑色車輛基本資料: 凌志Lexus 8562-MZ 黑色轎車(外觀似馬自達3)

有目睹事件發生經過的? 看到動手的人的? 可確認B車車型與車牌號碼的?
看見B車常在哪裡出沒或停放的? 拍到當時畫面的? 甚至您若知道B車的車主是誰!!

任何只要能提供警方或我們的有效資料都可以! 煩請您聯絡我們或協助我們做證!
電子信箱 : stylemay90514@yahoo.com.tw della30@hotmail.com

請各位善心人士盡一點點微薄的力量, 遏止這種類似事件的發生! 感謝您!

*該路段圖片於google earth擷取*

圖片1

圖片2

圖片3

圖片4

原畫面血腥,改黑白

當天照片1

當天照片2


看到一堆A&B就不想再看下去了

幹天 wrote:
我只是轉PO的也不在場,我同學也不在場,她是被通知去移車才知道她弟這件事的...
所以她弟有沒有嗆聲~我也不清楚...


什麼都不清楚就幫人發文????
幹天 wrote:
我只是轉PO的也不在場,我同學也不在場,她是被通知去移車才知道她弟這件事的...
所以她弟有沒有嗆聲~我也不清楚...
...(恕刪)


那你可能被你同學利用了. 她連文張圖都幫你準備好. 就是不敢自己註冊個帳號上來po. 想不到給腦筋清楚的01鄉民一看, 這一看就被看破手腳. 這次是你跳進你同學幫你挖好的洞了.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popobobo999 wrote:
希望早日將兇手繩之以法!

看到這兩行,給兩個建議。

(一)試著申請國賠,雖曠日廢時,但請看第二點。

(二)訴諸媒體,新聞台、報紙;1.可增加國賠壓力輿論,2.至少讓相關單位重視監視器問題。

有時候,國家還是需要些壓力的...



搞不懂幹麻什麼都要扯到國賠?難道是這兩個字比較聳動嗎?

譴責暴力,或許嗆人錯在先,動手打人就很不智了,聰明的人不會吃言語暴力的虧。
打人就是不對~但說老實話有的時候台北的交通搞的我也很想打人..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brexchen wrote:
那你可能被你同學利用...(恕刪)
也許不過是「強者我朋友」的另一種說法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重複文章自刪!!
重複文章自刪!!
重複文章自刪!!
違規停車.被正義狂人.使用正義鐵拳來治裁...
這種正義不屬法治正義.不被認同
但在多少人心理.確暗自叫好......
看到那張自己模擬的停車位置
跟後面的實際停車位置(把巷口堵死)
加上誠如證人說的慢慢摸+回嗆....

只能說....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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