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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就忍受不要告網友那受害家屬如何忍受

呵...原來這件事情還有這樣的後續發展啊.....

所以我可以肯定一件事情...那就是這些提倡癈死的學者....絕對沒有他們所說的那樣的慈悲與寬容....

如果只是被人說了幾句就要告人....如何做到親友被殺還能原諒兇手??

真是被人看破手腳....
人家靠這個吃飯的
加入被罵最兇的那一邊
看來不用釣魚
直接撒魚網就可以抓一堆了
按照廢死聯盟這樣的觀點再辯下去,
是永遠得不到台灣社會大眾的支持的。
不知那些人想過沒,還是深陷自己的主觀邏輯而無法自拔?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dkandy50 wrote:
法官自由心證電視名嘴...(恕刪)


你的意思是罵人和揍人一樣 半斤八兩

我要說的是 法律上是有差別的

當然隨便罵人 侮辱 要上法院

但普遍來說 侮辱不會讓人致死 但是傷害打人會把人打死

所以罵人和打人 這是有差別的


就像一堆人現在都在01這裡砲 砲的情節輕 就不會上法院

嚴重的就會上法院

但是今天我可以很輕的砲你 也可以很重的砲你

但是打你可以輕輕打嗎? 輕輕打 肢體有接觸就可以上法院了

人的腦袋有七個洞 (俗稱七孔)


有些人講了這麼多還是不會懂的


你好好研究吧....
SWIMCAT wrote:
所以我可以肯定一件事情...那就是這些提倡癈死的學者....絕對沒有他們所說的那樣的慈悲與寬容....
如果只是被人說了幾句就要告人....如何做到親友被殺還能原諒兇手??
真是被人看破手腳....
...(恕刪)


說得好,這些事不關已時就滿口仁義道德慈悲寬容的學者,一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面對公共議題的批評就要動輒興訟,廢除死刑?原諒加害者?完全是屁一場啊...
魔術凶兆 wrote:
你的意思是罵人和揍人...(恕刪)


我不懂你的意思

告誰都可以告(要件"不"符合也可以告)
判有罪無罪是法官的事

侮辱判例你可以去找
根本沒甚麼規則可循
只要有貶低他人意思
法官認為足夠就能判妳有罪

跟字面意義無關
你可能不知道
罵人許純美
或對有律師身分的人說妳沒做律師資格等等
都構成侮辱罪吧

妳也扯很遠
今天她言論有問題或很離譜的發言、就針對言論回應
何必要多加一些無謂的言語?
這不是刻意去挑動別人神經嘛?

就像肢體碰觸很容易引起打架
那何必要"碰觸"?
保持距離不好嗎
我可以保證
他脫光光在東區走也不會有人想x強暴他..
生平進退如飆風 一睨人才天下空 獨向蒼天橫冷劍 何必生吾慚英雄
niniline1999 wrote:
半夜三、四點不睡覺還...(恕刪)

沒有父母能接受未成年小孩半夜溜出去,禁足?如果禁足有用,那很多家長根本就不必傷腦筋了。
Rosette wrote:
沒有父母能接受未成年...(恕刪)


乾脆恢復威權時代的宵禁好了
再加上網路宵禁
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
連大夜班都沒有
社會恢復一片祥和

SwordDog wrote:
按照廢死聯盟這樣的觀點再辯下去,
是永遠得不到台灣社會大眾的支持的。
不知那些人想過沒,還是深陷自己的主觀邏輯而無法自拔?


說的真好. 但是以台灣政府的決策者而言, 一向只聽的到敢大聲的人跟有錢人的聲音

不然怎麼房價已經是民怨卻政客仍置若罔聞, 公務員3%打丙有多少弊端政府卻仍然執意要做?
納粹的戈培爾說過"謊話說一千遍就變成真話"
看來這些廢X聯盟的人也想用一樣的方法....不要告訴我你興訟是多麼的放的下有寬容心....

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盧映潔, 我直接向你說, 以閣下今日之行為, 你根本沒有資格談廢死刑跟寬恕!!

其實看看他們的學者還滿敢講的, 而且怎麼荒謬都臉不紅氣不喘的越來越像名嘴...
我還是會擔心哪天原本顢頇的政府急於表現就誤中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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