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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帝寶、開名車不必繳稅?「無業富人」到處都是


JasonQ wrote:
照道理說, 應該是富人繳得稅會高於一般民眾才對(常理來說, 一般的富人是收入比較多的人不是嗎?)...
但是實際上的統計數據卻是...大部分的稅金都是由收入比較低的民眾來承擔...


因為富人人數的比例遠遠小於一般平民,
jackdr wrote:
ps:我一年的所得稅繳八千而已。...(恕刪)


跟我好接近啊......除了常見的房貸、保險外,扶養人
地下經濟的確很多國家都有,
但是越是先進的國家越少,
我曾經在英國住了7年的時間,
唸書以及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英國,
和歐洲比起來, 我們的地下經濟簡直大得不像話.

當然, 如果和越南柬埔寨這些國家比,
我們的地下經濟所佔的比例或許不高.

我不認同地下經濟是必要之惡,
這也是目前我們社會最大的問題,
我們的是非觀念太差,
有工作勞務所得就必須要繳稅,
不繳就是不對,
要不就是我們的稅制出錯了,
要不就是個人逃漏稅.

至於難以查緝, 或是查緝成本的問題,
我認為在於決心,
基本上我贊成花100億, 去查緝80億的稅,
但相信我, 當每個人都有繳稅的觀念的時候,
輔以適當修正的法規, 查緝的成本只會越來越小,
長久看來絕對是對國家有利的事情,
歐洲許多國家的火車站沒有驗票口,
因為法治的思想已經深植民心,
稅也是一樣的道理;
但如果我們沒有去改變以及導正這一塊,
那就永遠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JasonQ wrote:
其實大家在反應的是稅...(恕刪)


所得稅制的不公義,的確要拿來檢討。但是因為一篇文章就可以証明是「真正的不公義」嗎?我個人持保留態度。

股票等投資資本利得不繳稅,那至少在稅務上是公平的,因為這個不被認定為個人所得,並不只有富人可以避稅,非富人一樣可以不用交稅。不存在不公義之說,除非以後資本利得也要繳稅,這個我也沒意見,重點不就是個公平嗎?

但台灣個人所得稅法認定的個人所得是什麼?各位有仔細去看過嗎?真的要交稅的話,假設不考慮國稅局的查核成本,完全依照稅捐稽征法來執行的話,以後的文章會變成什麼,我都可以猜得出來:

「中華民國萬萬稅,小市民的所得有30~40%在交稅」,「為什麼做什麼都要稅?」「稅無所不在」這些話題了。就算國稅局認真查稅及課的話,先死的還是我們這些小市民,有錢人也許會死,但是比我們晚死罷了,因為論總收入而言,在課過所得稅後,他們還是富人,我們還是窮人。不會因他賺的比你多,結果課完稅,他賺的比你少吧?就算不違反租稅的量能課稅原則,但這也違反租稅的公平原則了。

所謂的公平不是齊頭式的公平,而是你在相同的情況下,受到一樣待遇才叫公平。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背後有很多的學問的。

Peniz Chang wrote:
跟我好接近啊......除了常見的房貸、保險外,扶養人


這讓我想到我同學的姐夫,年收入300萬
利用合法的節稅管道,所得稅只繳6%而已
像我這種繳8000的,真的找不到什麼節稅的方法。
各位看官沒看到台北國定義的豪宅標準嗎?

那才是經典

原來一品不是豪宅了

連爺爺的新家我看等他住進去也不是豪宅了
jackdr wrote:
這讓我想到我同學的姐...(恕刪)


他應該不是上班族吧, 照的薪資扣, 覺對不只 6%
pms wrote:
不公平的地方就是在這...(恕刪)


你的說法也沒錯,但是別忘了,如果單就地下經濟這點,他們是不合法的,有法律風險,至少出了事,罰錢或抓去關的是他們,而不是你。再簡單一點,就是你的選擇是什麼了?是要交稅過安心的苦日子,還是要不交稅過不安心的爽日子?

就某種層面上來說,也是種公平。
zoommate wrote:
你的說法也沒錯,但是...(恕刪)


Zoommate 說的也沒錯, 出事也是有可能, 但是風險實在太低啦, 可能從中華民國政府成立至今, 擺夜市小

吃攤因為稅務出過事的沒幾個

kkmobil01 wrote:
剛剛回去看了一下天下網頁表一
是2007年度的資料
所以是2006年的稅捐情況

都已是2年前的資料,現在天下才在報
最近幾期的報導內容讓我覺得有點不像以前那麼專業了說...(恕刪)
既然說是2007年度的資料,應該就是呈現當年度的稅收狀況;隔年報稅這件事不用考慮,否則我們解讀資料都要自動扣一年度,豈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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