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mobil01 wrote:這次在野黨好像也沒跳...(恕刪) 立法院誰是多數阿?沒事就扯在野黨,在怎麼擋,包圍主席台、打架KMT要過不是照過。奇怪的是陽光法案擋了那麼久才修了個要貪汙被抓才需交代不明財產來源,真是清廉陽光的政黨。
個資法踩煞車了看來要重新修正鄉民應該很開心我只覺得媒體或網友要保障一下不想被侵犯隱私的人這個遊戲規則畢竟是需要定一下的跟公眾利益無關,或是跟犯罪危害社會善良風俗無關者應該是有一套保障措施不然媒體有點太自由了一天到晚喊著新聞自由,難道現在還不夠自由嗎?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跟公眾利益無關,或是跟犯罪危害社會善良風俗無關者應該是有一套保障措施...(恕刪) +1跟公眾利益無關.或是跟犯罪危害社會善良風俗無關者這個部分真的有必要好好的規範但是.千萬不要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