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貓之僕 wrote:
加一條但書
犯人必需自力更生
除限制自由外,不供給食物
所有生活必需品皆必需由同等勞力交換
若無生活能力,可申請槍斃...(恕刪)
嗯嗯
不然納稅人養牠們真的不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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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抓小放大 眼睛長在背後
有期徒刑囚犯吃好穿好
不爽吃還可以跟主管抗議菜色不好
把管理人員當小弟使喚
你知道國軍義務役弟兄的伙食費比囚犯還少嗎??
納稅人的血汗錢早就浪費在這些人身上了
多養幾個死刑犯根本是九牛一毛而已
但是我們習以為常 不當一回事
講到終身監禁才來反對 有意義嗎???
廢死的理念太崇高了 我跟不上
但是死刑不會痛 現在都有打麻藥
被害人有被燒死的 有被鐵鎚打爛頭死的 毒死的 先姦後殺死的
碰~ 一槍就歸西真的過太爽了
挪威殺人魔殺了80人 要送去打毒針打80針?? 還是槍斃80次?? 電80次??
現在決定要送去瘋人院 (消音)!! 我看那些被害人家長先被氣死.....
綁起來打80鞭 鞭到死 沒鞭完不准死 這才對嘛 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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