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yield wrote:人本就是剛好而已,不追我還想告發瀆職哩..這件事有爭議的只有,警察在看到出事後"掉頭離開"的舉動...這個目前是調查的如何了?怎沒看到後續報導了? 對呀,這事情要追究,頂多就是見死不救這件事情;後續報導呢?霉體這是選擇性的偏頗事實吧?還是發現網友的怒吼,卻又不敢出面重新客觀報導?然後寧可讓此事石沈大海?
wencai wrote:立委諸公通過的.我要.....我要表明的是當初立法的用意是要減少車禍傷亡人數,其實也是對的,但現在呢?如果那 2個小女孩早生個 20年應該是可以不用死的!...(恕刪) 跟早生20年又有啥關係??你都會說立法的用意是要減少車禍傷亡人數那今天關警察屁事~我們心疼年輕生命的早逝但錯的就是錯的如果她們肯戴安全帽她們也不用死總歸一句話沒有前因 哪來後果自己家有小孩的 請以此兩位早逝的少女為借鏡
小杯子 wrote:警察幹麻追?逕行舉發不就得了...............又不是贓車...............................(恕刪) 不知世上哪國的警察有如此神通能在機車闖過攔檢點時的瞬間判斷出該車是否為贓車
台中小康 wrote:只要大家同意警方可以不要追捕罪犯,相信警方一定樂於配合,但壞人沒人抓所致治安敗壞代價就讓大家共享。我才不要呢。我要警方勇於用槍勇於追捕,一遇抵抗一律嚴懲,讓違法之人不敢再心存僥倖,警方加油。 事實最後結果只是未成年無照駕駛沒載安全帽很多人認為家長也有責任未成年騎車也沒錯但是大家是出生就會騎機車考駕照在台灣學騎機車有誰沒有無照駕駛過?機車考照可沒有駕訓班現在重機才有還是有人到考場才第一次騎機車考駕照無照騎機車差不多呆丸人都幹過的事另杯也幹過讀高職夜間部騎 艋舺 電影名流100機車 還好沒被警察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