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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老街旅遊小心這間黑店(99年1月14日,第一頁新增)

registertone wrote:
在這裡我要感謝大家,...感謝貼文的人...感謝大家給我機會澄清.. (恕刪)


既然那麼感謝大家...那就非常感謝您囉!

registertone wrote:
這篇文章及留言我都留著,應該怎麼作,要傳那些人已經很清楚.. (恕刪)


那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您要去找貼文的吧?鄉民又沒跟著毀謗誰?


registertone wrote:
我有自己的工作,是不眠不休申請每一各版的帳號來替當事人澄清.. (恕刪)


您還真是熱心阿! 果然是天天google嗎?

registertone wrote:
沒有第一時間提出告訴,是給原po文者機會,沒想到原po文者表面上道歉,實際上竟變本加厲.. (恕刪)


那請問..您應該知道發文的人是誰吧?還是正在調查中?...您所謂的原po跟這裡張貼的樓主是同一個人嗎?


registertone wrote:
原po文者公開為張冠李戴向我們道歉後,私下卻不斷散佈偷拍的私人照.. (恕刪)


讓我先弄清楚來龍去脈...您的意思是說...
3杯50元這件事是確有其事,只不過那是別家店做的事情..原po文者張冠李戴移花接木將那張女士的大頭照張貼在此文中流傳?意思是這樣嗎?



夜逃屋 wrote:
賀!50TA出獄啦!!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西瓜皮汁味道如呵(恕刪)

+1

看到塔兄的留言我也愣了一下,前陣子還炒得沸沸揚揚呢!

恭喜恭喜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好巧~前幾天在台北公...(恕刪)


小弟在飲料店打過工的經驗...

飲料沒有跟他們說要大中小都會做成大的

一部份是因為點大杯的人比較多

二來是因為賺比較多

所以..大大以後講一下要中杯的店員就不會這樣對你囉~
這種狀況上法院

我看還有的讓他凹~~~~~

不過

本篇該不會又是嚎笅的吧?
海神之鍊 wrote:
(當事人pm通知,這事情已經走入司法程序,我想飲料我也買很久了,這事情有改進了就好了。 當事人要求拿下照片我也尊重他把照片拿下。)..(恕刪)

樓主也真怪...交代的不清不楚就自爆了???
好涼啊~~~
海神之鍊 wrote:
(當事人pm通知,這事情已經走入司法程序,我想飲料我也買很久了,這事情有改進了就好了。 當事人要求拿下照片我也尊重他把照片拿下。)在...(恕刪)


我覺得NPNT
她有可能說說的而已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夜逃屋 wrote: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西瓜皮汁味道如呵


超難喝的

我記得是在培育了國家的體壇菁英

三民家商旁邊的瑞豐夜市

想想那些球員高中就在做手工針織

所有手上功夫一流
再怎麼嘴砲也不是員工,再怎麼衝流量分紅也不是股東
我被關不到幾天

我就被放出來啦

應該不算坐牢吧

再怎麼嘴砲也不是員工,再怎麼衝流量分紅也不是股東
control2 wrote:
樓主也真怪...交代...(恕刪)



也沒什麼好解釋的。

就是我半年前有在這家飲料店買過XX奶茶,也一樣吃過了虧
一直到最近看到網友轉貼我才知道這家飲料店"已經很出名了"
沒錯我是LAG很久,我也不知道他們改善了沒?
我只知道我受過老闆的氣,所以才出自好心在轉載同事給我的文章上來01。


之後,registertone(當事人)出現了
說了那些話,我也覺得貼出照片不是很恰當,我才再拿下來的。
(但是有這件事所以文章我還留著)

我也是看過大家留言才知道這家飲料店好像有改善了,既然有改就好了~
我下次再到淡水也不知道何時了,反正就算了~


PS:沒想到 registertone 如此的激動動不動就再說告不告的
不強求了,只求家人健康快樂~
一、原PO文版主8月7日已撤下當事人私人照片且對張冠李戴錯誤抹黑文中當事人作道歉,律師證實我方有留足夠證據可證明此文毀謗,可供你參考,此部分我們站的住腳,我們對原PO文版主保留法律追訴權。


四、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請您撤下此篇文章及私人照片, 這樣我們報案就不需要再提供您的言論網址請您到庭,謝謝。

---------------------------------------------------分 隔 線----------------------------------------------

有人看的懂這兩句到底是在說啥??

前者述說...保留法律追訴權

後者又說...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那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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