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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可以隨意要求看證件嗎?

伊拉莎伊瑪斯 wrote:
那如果要求吹一下呢....(恕刪)

那你就吹一下吧
niniline1999 wrote:
販毒坐在副駕都是最兇...(恕刪)


販...

我才不是...

還記得另一個警察問我車主的同學說...

我是不是從日本回來的

起初我同學聽不懂

後來說白了才懂


後座另外二個同學說以後不要和我同坐一台車...

因為他們也被叫下車看證件
bloodfirmament wrote:
按指紋大法官解釋是比例原則...
不能因為少數人(罪犯或嫌疑人)的關係而影響到全體民眾的基本人權!

而例行盤查是為了防範於未然...
是確實可以保護民眾免於權利被侵害的!

對於例行盤查我持正面態度!
不過對於這個國家把交通違規罰鍰當作國庫收入編入預算的行為非常不能苟同...


這項蠻值得玩味的
哪怕將來美國給予台灣免簽優惠,但進出美國機場,應該還是少不了按指紋
而且將來跟進的國家,也許會越來越多!

我們能接受國外這樣玩,台灣卻…
大法官說的也是很有道理,但美國目前也是滿街監視器,在安全與個人隱私自由下,我想部份的美國人在911後,選擇安全的比例應該高多了

交通罰鍰,除非警察故意找麻煩;不然大多是用路人自已貢獻較多

像我本身就屬於原意犧牲自己部份的隱私,來換取更高的安全保障
rossipan wrote:
這項蠻值得玩味的哪怕...(恕刪)


有同感
現在治安真的很差
希望警察能替我們作些事情
rossipan wrote:
交通罰鍰,除非警察故意找麻煩;不然大多是用路人自已貢獻較多


按指紋見仁見智...
我有認識邪惡帝國的人民很討厭這種作法...
他們認為是一種歧視.

交通罰鍰如果是出於導正的心態當然是違規的人活該死好...
但是編入預算很明顯就是立意不良...
一個國家今年國庫會有多少交通罰鍰上繳是可以先訂出來的嗎?
那要不要乾脆逃漏稅的罰鍰額度也訂一訂算了!
在台灣逃漏稅的人應該不會比交通違規的人少...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若今天警察攔到的是 ~ 整車槍械,要去火拼的,是否剛好替社會減少了危害。
這麼講人權,難怪壞人這麼囂張。
發財猴 wrote:
販... 我才不是....還記得另一個警察問我車主的同學說...

我是不是從日本回來的...........
(恕刪)

我也聽不懂
刪除~~~抱歉!!
刪除~~~抱歉!!
刪除~~~抱歉!!
ps671042 wrote:
原來自認沒有作壞事的人最大

自由和安全是必須犧牲每個人的一點不便
才有辦法保障的

改天自己不幸遇到犯罪的事
會不會又心想治安怎麼這麼壞
警察都沒在做事阿
連隨機盤查可疑人物的權力都沒有
我看那警察就只有躲在派出所被動的受理案件就好了
...(恕刪)


自由跟安全 犠牲每人一點不便 這個我認同
但任意的要求 民眾出示証件
請問被攔撿的一小部份民眾的不便
能給整體治安帶來多大的幫助???

如果你沒有作壞事或侵害他人的權益 本來你就最大
這跟 法律給予條子的權力 並不衝突

如果是在臨檢下 大家都查看 也沒話講
但隨機一台車 加一到二個條子 站路邊 任意的攔檢
還要拿証件出來 ...被攔撿的人..不就只能父母生的不好 看起來 很可疑囉

你要是真的作壞事...遠遠看到條子就閃了
再不然背背別人的身份証號碼 想法子混過去
或者直接衝過去 (指的是非臨檢勤務的那種攔查)

有問題的人 會真的傻傻掏証件 讓警察去用小電腦查有沒有被通緝啊??~~

如果條子都能尊重自己的工作 並且尊重別人(不是站站atm..開開罰單 治安就會變好)
口氣好一點 在要求別人出示証件之前 稍微說明或加個請 謝謝
大家都會配合 沒人無聊想跟條子玩對抗
不是律師 不是大尾的民意代表...
是玩不過條子的..
你也可以要求警察拿出證件阿..
或是他的編號,分局之類的...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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