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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該換我們吃一下大陸人豆腐 不能每次都是我們被吃豆腐

hebrews wrote:
好可憐~ 我覺得他病...(恕刪)


他現在這時間應該也不好取暖~但明天取暖應該砲更大

大家應該都去睡了~包含這篇的發文人也去睡了才對...

留他在那邊自HIGH一直PO文開新文...加速槍決...

突然ID哥讓我尊敬起來了~~





他那篇"shnh38慢慢玩吧.是你詞窮先黑又招來黑團.至少我有風度沒黑你"
其實我是覺得他應該是黑名單10位滿了不夠黑
我也被黑了!!

更扯的是我又引他的言回他的話

還扯到我媽那邊去(這招id哥真的沒對我用過任何人也是)

原來id哥的招是如此的簡單易學阿(其他的他都學的很好)

雖然我不是很喜歡id個的作風,但我覺得你真的差id哥很多。

加油吧、換個門號買個vip個人專屬500壯士等著你
simkyt wrote:
原來id哥的招是如此的簡單易學阿(恕刪)

雖然我常砲id哥,但是我不得不出來說句話
id哥只會強詞奪理、自以為是、胡謅瞎掰,然後再黑人
但是像這種問侯人家老母的超沒品行為,倒是沒看他用過

至於那個光看帳號名稱就知道是捅派的傢伙
取暖不成,只招來更多人的反感,對他一心嚮往的祖國,一點幫助都沒有
幹這種蠢事的模式,倒是跟id哥一個樣
關於智慧財產權可以看一下下面連結的文章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YouthLibFront/YouthSubculture/AgainstIntellectualProperty/p102.htm

摘錄一下重點:

到了一七九0年五月三十一日,美國聯邦政府第一次通過了版權法律。不過,這個以整個美國作為適用範圍的著作權法,同時卻又明白表示,凡是在美國境外任何地方的出版、寫作或印製的產品,一概不在該法保護之列,原因是當時的美國處於落後之林,不但想要保護本身初度萌發的資產階級文化,她更想要竭盡所能,利用文化器物已是粲然大備之國家的成果,而方法之一就是無償使用他國的「智慧」。

按照這篇文章的講法,大陸現在的做法也不過是和美國當初做一樣的事而已。

樓主 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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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
隨隨便便的小角色都想當大砲?
哥(姊?)字輩不是幾篇爛砲文就能換到的
好好跟id哥(姊?)學習吧! 墨水弟
shnh38 wrote:
昨天學校舉辦演討會 ...(恕刪)"貴國"的智慧財產保護法的立法跟國際其他國家有些差異 在案例判斷上可能會出現 同一個事實 不同結果的判決 *那這樣對於其他國家" 譬如台灣" 或是其他英美廠商 有不友善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這個讚,大快人心
樓主希望我講實話嗎?

台灣在國際上根本沒有任何一國承認 連自己的政府都沒有 只有中華民國有少部分國家承認 你同學說台灣是國家 自爽是足夠了 不過臉上有光嗎?吃豆腐也是要功力的
cbryy wrote:
樓主希望我講實話嗎?...(恕刪)

政府不承認是迫於外交壓力。
但只要是知道台灣這個地方的人(中國人除外),都知道台灣跟中國是兩個不同國家。
國外拿中華民國國旗沒人會攔你(沒遇到中國人的話),但在台灣卻會被"公權力"強制沒收。



除非台灣自己放棄,否則台灣與中國分屬兩個不同國家的普遍認知不會消失在國際上。
shnh38 wrote:
昨天學校舉辦演討會 ...(恕刪)


這叫意淫~
就是上不到
打打手槍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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