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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了~!!

chi_ying@hotmail.com wrote:
這是我猜的啦 , 沒有人想做最後那一個簽名的人 ....
~~...(恕刪)



總統要簽嗎?還是只要法務部長簽就好了?
RMFISH2 wrote:
直接上路了不然還要全...(恕刪)

至少讓他們享受最後一餐嘛
要有愛心,才不會被人權團體在背後說話
a8300104 wrote:
至少讓他們享受最後一...(恕刪)


吃各場舍剩餘的廚餘就好了...

還能替監獄省下請處理業者來收廚餘的錢
人權團體最大的功績

就是讓台灣的鐵窗業生意變的更好了

家家戶戶裝的像監獄一樣

要是他當時沒放話要殺收押他的法官
真的會判死刑嗎
搞不好不會!
就因為那句話,法官怕了吧!
洄瀾之子 wrote:
【黃哲民╱台北報導】...(恕刪)

又不是現在馬上就槍斃

還有的等
chang578 wrote:
又不是現在馬上就槍斃...(恕刪)


對了~ 坐輪椅的那位呢?!
洄瀾之子 wrote:
對了~ 坐輪椅的那位...(恕刪)

他也還在等死
人權團體?
我比較想知道當他們自己家屬受到同等待遇的時候是不是還喊的出來那些狗屁廢話= ="
北爛團體還差不多!
神戶齊 wrote:
直接把犯人關在一個小房間內用格林機槍來回掃射一小時

能活著出來的救可以過無期徒刑.......

不過我想出來也嚇到精神分裂了


這個想法相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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