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槍戰之員警為高雄市政警察局保安大隊特勤中隊.也是世運反恐小組.不好意思我也是該隊的成員.隊上大部份都有經歷過警匪槍戰經驗.現場店家被打破玻璃均是該匪徒用克拉克手槍打中.警方子彈沒有打到商家玻璃.子彈都留在匪身上
LDS5168 wrote:(恕刪)...警方子彈沒有打到商家玻璃.子彈都留在匪身上 讚啦...說真的,雖然一鍋綠豆總是會有幾顆壞掉的..但是至少我們還有一鍋好豆...支持警察開槍因為現在台灣的歹徒越來越囂張了...
嘴砲:都是警察的錯→警察:都是歹徒的錯→歹徒:都是老媽的錯→老媽:都是祖先的錯→祖先:都是恐龍的錯→恐龍:都是閃電造的單細胞的錯→閃電:都是上帝亂打閃電造單細胞生物→上帝.......對!通通都是我的錯啦!
沒人被流彈打到 都能被講成這樣要是真的被打到 還不吵翻天若是讓歹徒跑了 之後被歹徒傷害的人可以控警察過失殺人嗎?是後來檢討 當然有很多假設但是假設不是都會往好處走 也有可能出現最壞的狀況難道這時候要反過來檢討 當初為什麼不開槍嗎?
噗,原來01上也有X火酷的人,台灣的網路界果然很小。話說回來,對於一個非專業針對性的大眾論壇,其實也不需要太嚴格看待,分享自己的專業知識跟實務經驗,好來釐清一些觀念也就ok了。走私槍枝在台灣其實不算少的,當然,還不能跟某些鄉民暴力等級很高的國家相提並論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