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本來就有通報的義務如果發現有人疑似在旅館做毒品交易、迷姦、毒品趴等等之犯罪行為,通報是很正常的,怎麼今天樓主是事主就想要用網路的力量砲轟旅館呢?何況樓主怎麼知道警察不是自己上門而是被通報上門的?話說的重一點:你他X的酒醉駕車沒給你判蓄意殺人未遂就很令人痛心了,還想要上來批判他人?小弟認為如果你酒駕撞山死了也是死有餘辜
smallchao wrote:…小弟可以確認的是,此案是摩根內部的人報警(抓我的警察先生也是如此說的),但是在後續與摩根主管協調完畢,又願意讓小弟入住,小弟只是覺得,既然如此,摩根又何必要如此處理?因此在一開始發表的文章中,小弟就說,酒駕及不好的態度是錯誤示範,就是對於摩根後續的處理存疑?...(恕刪) 哈哈!讓你入住是要陷害你啊!(而且住宿費照收)你也很天真,還以為他們在「待客」?他們是在「抗敵」啦!
社會上最怕就是遇到你這種客人...酒駕你承認你錯...借酒裝瘋更是你不對..以服務業的立場當下遇到你這種客人已經算是衰到爭吵歸爭吵~!你跟主管或是服務員最後是和解沒錯但他們報警又是另一碼事!!!他們報警不是用服務業的角色~而是另人拍手的正義人士罷了!!!
ray36213621 wrote:誰知道客人酒醉在亂的時候,會不會拿刀、拿槍出來...(恕刪) 酒醉之後不必拿刀拿槍,醉客也不必是武松之輩,無意識中誰都可以徒手打死大蟲,而且還有法律的相對保障。路上遇到酒醉的人,千萬記得閃躲的遠遠的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