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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旅館的待客因應是否合適?

旅館本來就有通報的義務

如果發現有人疑似在旅館做毒品交易、迷姦、毒品趴等等之犯罪行為,通報是很正常的,怎麼今天樓主是事主就想要用網路的力量砲轟旅館呢?何況樓主怎麼知道警察不是自己上門而是被通報上門的?

話說的重一點:你他X的酒醉駕車沒給你判蓄意殺人未遂就很令人痛心了,還想要上來批判他人?小弟認為如果你酒駕撞山死了也是死有餘辜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後來你還有興致在旅館房間做該做的事嗎??
smallchao wrote:
…小弟可以確認的是,此案是摩根內部的人報警(抓我的警察先生也是如此說的),但是在後續與摩根主管協調完畢,又願意讓小弟入住,小弟只是覺得,既然如此,摩根又何必要如此處理?
因此在一開始發表的文章中,小弟就說,酒駕及不好的態度是錯誤示範,就是對於摩根後續的處理存疑?...(恕刪)
哈哈!讓你入住是要陷害你啊!(而且住宿費照收)

你也很天真,還以為他們在「待客」?他們是在「抗敵」啦!
社會上最怕就是遇到你這種客人...
酒駕你承認你錯...
借酒裝瘋更是你不對..
以服務業的立場當下遇到你這種客人已經算是衰到
爭吵歸爭吵~!你跟主管或是服務員最後是和解沒錯
但他們報警又是另一碼事!!!

他們報警不是用服務業的角色~
而是另人拍手的正義人士罷了!!!
來取暖 結果被砲了八頁 哈


看來跟那個善良的觀光客有得拼喔
強者嚕啦啦 wrote:
來取暖 結果被砲...(恕刪)


早就被唯讀了啦...

不好玩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很好阿~
為民除害的汽車旅館,
要不是摩根太貴我一定常捧場
cici5477 wrote: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後來...(恕刪)


這位大大,後來我坐在警車上,還請旅館刷退費,所以當然是無法做愛做的事
ray36213621 wrote:
誰知道客人酒醉在亂的時候,會不會拿刀、拿槍出來...(恕刪)

酒醉之後不必拿刀拿槍,醉客也不必是武松之輩,
無意識中誰都可以徒手打死大蟲,而且還有法律的相對保障。

路上遇到酒醉的人,千萬記得閃躲的遠遠的才是正辦。

凌晨1點多了~~切仔麵也關了,下次記得去龍河喝豆漿就不會出事了~
一定要記得喔~~~~

啊~對了......櫃檯小姐的圖勒?~你忘記拍就表示你真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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