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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同學幫弟弟賣PS2~卻被警察用釣魚手法說侵權給帶回警局作筆錄~ [已結案]

kaworu8332 wrote:
恩 了解了!!!說...(恕刪)


真的直接找律師來再說話比較好 +1
這警察就是看大多數的人都不會請律師,在做筆錄時他會引導你讓你進入自己不利的情況.
整篇文章我爬完了.
但我只想知道.
受害者的弟弟.
當初在網拍時.
有沒有說過什麼話.
雖然在商品內容沒有說過盜版的事.
但是.
在買賣中的問與答有說過嗎?

不過.
整件事情.
我認為受害人的弟弟應該出面說明.
表示是自己賣的.
讓不知情的姐姐去送貨.

受害人要坦護弟弟.
這樣他永遠學不到教訓.
如果.
萬一沒達成和解的話.
還是會牽涉出弟弟出來的.
與其牽涉到無辜的人.
到不如原本的賣家出面.



HOTSHOT8888 wrote:
警察願意找廠商跟你朋友和解算好的
+1 ..........(恕刪)


認錯.
跟廠商和解.
低聲下氣點.
說明肯賠償.
並說出自己的狀況.
可以的話.
分期付款.

這樣索賠的金額就不大了.
畢竟是自己犯法了.
GLD wrote:
如果警察在交通混亂時 出面做指揮 而不是偷拍 那因該不會有人對警察產生敵意

如果警察在發生鬥毆時 出現維持制序 而不是等到打完了才出面 因該不會有人不削警察

如果警察在人民報案時多點同理心 並不會發出批評的字眼 不吃案迅速做筆錄 因該不會有人罵警察

如果警察現在在抓破壞山林的山老鼠 而不是抓拔路邊地上一根小花的婦人 因該不會有人看不起警察

如果警察今天破穫的是市值上百萬上千萬的盜版商 而不是釣魚抓一個市井小民 因該不會出此討論

如果今天沒有某些不良警察吃人蔘 喝花酒等等的問題 我對警察還是非常尊敬的

必竟社會還是須要靠他們維護的 沒有警察社會會更亂的 


(恕刪)



警察不是聖人,警察之中也有敗類,也有不好的警察。

100個警察的努力辦案,只要一個壞警察上報,他們的努力就會被否定。

一般人只能從媒體去知道警察在做什麼,所以媒體沒說的,大家不知道。

大家不知道的是,在這深夜許多人都已睡覺的時候,還有一群人仍在崗位上工作,他們是誰?是警察。

大家可以在媒體上看到警察抓採二朵花的婦人,卻沒有在媒體上看到警察也移送了許多盜挖土石、盜採林木的人,有人只知道有偷懶的警察,不知道有忙著辦案,一個星期回不了家,每天睡眠不到三小時的警察,因為媒體都不會報這些。

很多警察是很差,很混,但是也還有很多警察是努力在做事,要每個警察都完美是不可能的,但是說每個警察都很差,也太偏頗背離事實了。
果然是因為賣PS2的盜版光碟才被釣中
因為賣PS2主機是不犯法的
請修改標題吧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懶懶的蟲 wrote:
警察不是聖人,警察之...(恕刪)

同意你的看法
因為你說的那些比較認真的警察
上新聞時也大概是他們因公殉職
大部份我們看到的都是去報案就吃案
抓賊比誰跑的慢的比較多
本身也有朋友在當警察
沒有錯
就是像波麗仕大人所演的那麼黑暗
太正直的人是不適合當警察的

另外不建議樓主找什麼民代的
我建議找高層員警來關說一下應該會比較快
HOTSHOT8888 wrote:
+1 ..........(恕刪)


對不起 上法庭 "不一定" 會留下紀錄
緩起訴時間內未在次犯下同類型犯罪及不起訴是不會留下任何紀錄的
不要有上法庭就會留下案底所以拼命想和解 這會造成對自己很不利的狀態
kaworu8332 wrote:
她說她幫弟弟賣PS2 去面交
網路拍賣文是她弟弟打的 然後她只是幫忙跑一趟
結果對方就問她說有沒有遊戲片 她說有 就整袋拿給對方

她也不知道什麼是[台片] [盜版片] 只是幫忙跑這一趟
結果對方是釣魚的警察 就掏出證件說她販賣盜版 要她去警局一趟
...
就被警察罵說不能講電話 只好關機
...(恕刪)


看原樓主的情況, 應該是警察誘導的吧,
本來只是賣ps2的, 警察不該考驗人性啊.
而且還不能講電話, 我看這也不過是民法而已吧, 賠錢了事,
要搞的好像刑法一樣管制通話?!
覺得警察的作法怪怪的?.?

還是找家裏有經驗的人出面比較好, 感覺這個警察很黑.
不管警察有沒有誘導,他弟弟散佈盜版本來就是事實


警察並沒有刁難民眾,他們只是依法辦理

最好的解決方式 弟弟應該要出來面對

最好要有律師陪同協助,看有沒有辦法大事化小事

而不是找什麼民意代表那些,一過去就是要跟人家吵架的樣子

找民意代表關說是給那種家裡交友廣闊、後台很硬才能這樣子做

講難一點,沒有交集、沒有利益交換
你憑什麼叫他做事,遊說失敗的風險是由他們承擔耶 傻傻
yingda wrote:
看原樓主的情況, 應該是警察誘導的吧,
本來只是賣ps2的, 警察不該考驗人性啊.
而且還不能講電話, 我看這也不過是民法而已吧, 賠錢了事,
要搞的好像刑法一樣管制通話?!
覺得警察的作法怪怪的?.?

還是找家裏有經驗的人出面比較好, 感覺這個警察很黑.


單純好奇
為什麼面交時,交易內容是「PS2」,但會連同片子一同帶去?
假設是要贈送好了,依然是違法的!
是否他弟弟在當初的交易中,即有暗示可贈送片子呢?
考驗人性?如果單初不帶片子,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偵訊中不能說電話?大部份的偵訊都是如此吧!
不要單用這個個案來思考,想一下:如果販毒被抓,你覺得他能打電話嗎?打回去交待還有哪些要處理掉嗎?自用跟販賣罪差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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