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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犯:「如果出來的話,一定要幹掉押我的法官。」

hfb wrote:
奇怪基於人權.犯人都...(恕刪)


噓.........................


等等工讀生就會出來解釋了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hfb wrote:
奇怪基於人權.犯人都...(恕刪)


這也可以提到那個.....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姦殺犯:「如果出來的話,一定要幹掉押我的法官。」
這一個人,很可憐;
但是可憐之外,更可惡....

但是想到....他"前頭"被刷,會痛不欲生~也還好!

如果想到....他"後門"會常洗.....以後應該會"關不住"....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小田0216 wrote:

可能是你記錯了
該...(恕刪)


阿對...是檢察官求處死刑而已= =
雖然是有點灰暗的想法,但是就一次,可以支持~

姦殺犯幹掉法官,求處極刑,世間少一渣。
法官被x,大快人心,民怨得以伸張。(前提是那種北七判例,頭殼裝屎的法官)
此案件震驚社會(媒體說的),加速立法,犯案者加重刑期,已經在裏面的全部處理掉,治安改善,人權團體惦惦(沒人鳥他)。
被害法官贈勳,從優撫卹,名留法界,本人與其家人皆得益。
網路眾宅感念姦殺犯以一己犧牲,喚醒世間公平正義,流傳網間。

皆得利,不知有何理由阻攔,故 +1
(以上均本人剛剛夢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我真是苦呀,苦笑。
jiasai wrote:
等價交換?那這個案子...(恕刪)


哈哈,沒想到有人這麼認真的去想這當中的關係,不錯不錯~~
正所謂出來?的,遲早都要還("?"請自行填字@@)
被害人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得承受加害人的犯行,但可悲的少數人權支持者卻支持著
加害人的人權,恩哼,沒有死刑也沒有關係的,真的。
當然也不是讓加害人的家屬來承受痛苦,痛苦,就是要由犯罪者來承受,就這麼簡單而已~
沒有死刑?!OK阿~你這個爸爸把自己女兒下鍋煮,那今天就把你下鍋煮就好了阿~很簡單的吧?!
話說每次看新聞看到有種犯罪,在鏡頭前卻沒種抬起頭還閃閃躲躲的人....
我說~~幹麼還幫他們的臉打馬賽克阿
hfb wrote:
奇怪基於人權.犯人都...(恕刪)

請問你說的某人已經確證確鑿的有罪了嗎?還是說他的罪只存在某些人的幻想之中?

嫌疑犯和嫌犯之間是有差別的吧
令人擔心的是~~他被認定有<反社會性格>~這是精神疾病嗎??

如果是的話~搞不好又是免死金牌加上重罪輕判!!
ddt3000 wrote:
會嗎


是該有人去看看人權團的家屬了


你也是,如果你已成年,應該知道為自己的發言負責。


dwnjg919039z wrote:
就如前面有大大所講的~
「人權團體」,顧名思義,就是「保護加害人的人權,避免其加害人受到被害人家屬以"模仿"加害人加害的手段來報復加害人」
不過~~通常加害人在犯案時人權團體並不會跳出來替被害人聲援所謂的"人權"(哇靠,逃命都來不及了)



是嗎?

我接觸過的案件中,會出面援助受害人的,往往是被支持死刑的人所痛罵的人權團體,至於支持死刑的人,從來沒看過他們有實際對受害人進行任何實質的幫助,只會像上面某些人一樣網路上打嘴砲,然後罵那些有實際作為的人權團體。

在我看來,實際上對保護被害人一無是處的,就是這些在網路上大喊死刑,又痛罵人權團體的人。

呵~~出的來再說吧~~ 還沒想清楚就放大話,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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