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犯:「如果出來的話,一定要幹掉押我的法官。」這一個人,很可憐;但是可憐之外,更可惡....但是想到....他"前頭"被刷,會痛不欲生~也還好!如果想到....他"後門"會常洗.....以後應該會"關不住"....
雖然是有點灰暗的想法,但是就一次,可以支持~姦殺犯幹掉法官,求處極刑,世間少一渣。法官被x,大快人心,民怨得以伸張。(前提是那種北七判例,頭殼裝屎的法官)此案件震驚社會(媒體說的),加速立法,犯案者加重刑期,已經在裏面的全部處理掉,治安改善,人權團體惦惦(沒人鳥他)。被害法官贈勳,從優撫卹,名留法界,本人與其家人皆得益。網路眾宅感念姦殺犯以一己犧牲,喚醒世間公平正義,流傳網間。皆得利,不知有何理由阻攔,故 +1(以上均本人剛剛夢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jiasai wrote:等價交換?那這個案子...(恕刪) 哈哈,沒想到有人這麼認真的去想這當中的關係,不錯不錯~~正所謂出來?的,遲早都要還("?"請自行填字@@)被害人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得承受加害人的犯行,但可悲的少數人權支持者卻支持著加害人的人權,恩哼,沒有死刑也沒有關係的,真的。當然也不是讓加害人的家屬來承受痛苦,痛苦,就是要由犯罪者來承受,就這麼簡單而已~沒有死刑?!OK阿~你這個爸爸把自己女兒下鍋煮,那今天就把你下鍋煮就好了阿~很簡單的吧?!話說每次看新聞看到有種犯罪,在鏡頭前卻沒種抬起頭還閃閃躲躲的人....我說~~幹麼還幫他們的臉打馬賽克阿
ddt3000 wrote:會嗎是該有人去看看人權團的家屬了 你也是,如果你已成年,應該知道為自己的發言負責。dwnjg919039z wrote:就如前面有大大所講的~「人權團體」,顧名思義,就是「保護加害人的人權,避免其加害人受到被害人家屬以"模仿"加害人加害的手段來報復加害人」不過~~通常加害人在犯案時人權團體並不會跳出來替被害人聲援所謂的"人權"(哇靠,逃命都來不及了) 是嗎?我接觸過的案件中,會出面援助受害人的,往往是被支持死刑的人所痛罵的人權團體,至於支持死刑的人,從來沒看過他們有實際對受害人進行任何實質的幫助,只會像上面某些人一樣網路上打嘴砲,然後罵那些有實際作為的人權團體。在我看來,實際上對保護被害人一無是處的,就是這些在網路上大喊死刑,又痛罵人權團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