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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皮鞋打籃球,被記警告&%$#@

鐵椅子不會刮壞木頭地板....
皮鞋卻會刮壞木頭地板....
恩...看來 皮鞋很硬喔
要不要列管啊

我不覺得這篇有砲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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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標題 > 穿皮鞋打籃球,被記警告
心想.. > 喔喔~有沒有那麼誇張 請她換鞋子就好了啊
點內文 > 反正樓主也沒在計較
往下拉... > 被轟的亂七八糟.....
yiasonlin wrote:
話說我讀國中表弟最近...(恕刪)

應該還好吧
我記得我讀書的時候也規定 進運動場不可以穿皮鞋

被記警告就警告阿....這樣下次才會記得阿
怪......這有甚麼好說的........取暖嗎

weimingyu wrote:
或是同學因此受傷你們也願意負所有的責任(恕刪)


這是什麼道理?????????

為什麼其他人要為了他這種行為而承擔有可能受傷的可能????????????
hisashi wrote:
看到標題 > 穿皮鞋打籃球,被記警告
心想.. > 喔喔~有沒有那麼誇張 請她換鞋子就好了啊
點內文 > 反正樓主也沒在計較
往下拉... > 被轟的亂七八糟.....
.(恕刪)


正確的標題是"""""穿皮鞋打籃球,被記警告&%$#@"""""

標題就在按來按去

怎麼會沒在計較呢?
yiasonlin wrote:
聽到大家這樣說,覺得...(恕刪)

教壞大小孩子!不先想想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規定!
居然還要教人去幹架,難怪社會會亂!
我猜想,若站在學校的立場來想:

1.保護你不要傷到自己的腳。
2.保護別人不被你傷到。
3.教導你正確的運動配備。

樓主所提狀況,警告應是剛好而已。

如果還有另有毀損地板材質的狀況,我個人認為還應該多加一條毀損公物...小過都可以了。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這種情況來使用是太自私不愛惜自己不顧他人的表現。


若當事人認為學校規定有問題,詢問相關老師,以獲得處罰背後的原因才是正確的學習態度和求真求實的態度,若用『要記就給他記』的態度來面對,也是一種既自我、逃避又不受教的表現。

如果真的是學校亂處罰,就我看01的鄉民水準來說,應會有不少人出來為你說話,或讓事主取暖。
記小過你覺得太嚴重,如果老師叫學生脫掉皮鞋上球場,
明天新聞頭條又是"無良教師強迫學生在校園脫鞋",如果不給學生上場叫他在旁邊罰站,
明天新聞頭條又是"無良教師體罰又一樁",唉,老師要怎麼辦才好勒...
PU藍球場還蠻多的呀
我小時後的國小國中高中都有(宜蘭)
真的是規定不能穿皮鞋
木頭地板就更不用說了
綄合以上言論

穿皮鞋打籃球=不在乎別人安危=以後會當飆車族=這種人應該判死刑

所以

穿皮鞋打籃球=這種人應該判死判

才不會讓他危害社會

















最好是有這麼嚴重啦
這沒有什麼不對,穿皮鞋本來就不能打球。身在學校請遵守規定。學校規定很清楚沒有做到而受罰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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