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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steve5 wrote:
但我仍然不支持死刑是因為,
我不認為司法制度有可能達到百分之百零誤判,
萬一有一天你或我成為誤判的對象,
或是遭人惡意栽贓嫁禍,
而被處以死刑的時候,
我想沒有人這時候還會說支持有死刑吧...
.(恕刪)


+1 尤其是台灣的檢察官能力太差,權力太大,可以把人無限期羈押,罪證慢慢找慢慢編

日本可不行這麼幹,羈押只能2次1次10天,找不到罪證馬上放人,


marc0316 wrote:
難道都沒有廢死刑聯盟的朋友來發表一下意見。


之前無聊跑去支持廢死的BLOG說嘴了一下(不針對人 針對事情 他的部落格其實蠻多好料)

他支持的理念是" 堅持廢死刑的理念,就是認為死刑「嚴重觸犯人性尊嚴」"

我問他說~

假設我 可不可以打你一巴掌 或是強暴你 殺了你家人 最後請你原諒我?

那如果之後廢除死刑

請問妳們這些策畫廢除死刑的人

要不要捐錢去養那些本來應該處死的受刑人?

請回答我~

他只回我

多唸點書,再來踢館吧。

所以你說呢??

當然也可以解讀一天到晚有人過去煩他 他才這樣回吧

tommy1223 wrote:
台灣的檢察官能力太差,權力太大,可以把人無限期羈押...(恕刪)


請你搞清楚........

刑訴108條第1項
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

刑訴108條第5項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長一次為限。審判中每次不得逾
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審
以三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
亂世要用重典拉
現在小孩 老師不能打 打了會被告
誰打 久而久之 變成只要小孩沒鬧什麼大條的
就給他得過且過 造成一堆本來行為有些偏差的
越來越偏 小孩時代就這樣了
長大不是更誇張 有時候看到家長告老師
有時候真的是老師做的太過火??
還是小孩太皮 之前還有個新聞
一個常在學校欺負同學的
老師罰她嚐嚐被欺負的感覺 結果家長告老師
那以後壞小孩誰敢管 小孩太壞 父母老師都要負一點責
棒下出孝子 要用適當的打罵教育 而不是用念的
用記過的 那有用麼 我記得我國中時
被記大過的 學校同學就把它當成英雄看待
走在路上同學還要讓路 常去訓導處的
出來走路都有風 記過或是用罵的 有實質效用嗎?

有人把"死刑"跟"判決有罪"混為一談了
只有在"判決有罪"時才會誤判
"死刑"已經是結果
所以不管是關半個月,關一輩子,還是死刑
都可能是誤判的結果
而不會是因為只有被誤判為死刑
會變成贊成廢除死刑的論點
如果同理可證
那就不需要判刑了
因為永遠存在著被誤判的風險





請贊成廢除死刑的人順便支持一下廢除刑法吧

steve5 wrote:
說真的我個人依然不贊...(恕刪)


我認同誤判的可能~但我覺得與死刑並不矛盾~死刑的判決可以考量更多因素緊縮避免誤判..以這個案例來說當事人都坦承不諱了.....反而我覺得最沒用就是無期徒刑了~看起來遲早也會被放出去...要不然也成為一直要養這樣的一個人造成社會成本~


我也認同判處死刑對任何一方都沒幫助~但至少可以保證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也可以是一種警惕
黑社會小弟不用拿出來說拉.
進去進修一下.每個都升級.變大尾.
就是沒有死刑.罪不夠重才出來頂拉.
知道死刑還有人頂我不信.
steve5 wrote:
恩,我也認為現在這個...(恕刪)


簡單來說 你的問題是在司法制度吧!跟是不是死刑沒有關係

問題是 廢了死刑 我還是可以栽贓其他的刑責給你去關一關啊

不會因為沒有死刑就不會有栽贓的事情吧?

這個也是要分開探討~

這也是為什麼法律有上訴 抗告....讓被告有平反的機會

題外話牢騷

我最近再告人不還我錢(有借據事實)

已經有催討過 那個人避不見面 給我搞失蹤 也給我搬家躲起來

寫假扣押裁定 我要假扣押財產還不能扣!

因為法官說我的狀紙寫~"近債務人搬移隱匿"

這不是理由 不能因為他搬家關機 就說他是要躲我的債~!!!.......

你說我"被害者" 會不會不爽= ="

(當然我後來有做支付命令= =)


marc0316 wrote:
基本上,這篇是我看過01少有,大樓蓋到現在沒有不同意見的文章(steve網友也認為嫌犯該死)


唉~~ 其實不對喔 "steve5" 那種誤判說 就是現在廢死聯盟最常拿出來說嘴的

而我每次看到相關的討論串

其實原本都只想靜靜的看著是否有贊成廢除死刑的人 能提出更好的方法

但是每次都看到 都是只會說這種誤判論的 看完就是覺得 bullshXt !

所有的制度 律法 都是人訂的 也是人去執行的 當然會有不完美的地方

拿著幾個誤判的特例 就想要推翻死刑存在的意義嗎

那跟因咽廢食有何兩樣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正好 "steve5" 還問了版上的大家 這個問題

如果有一天你或你的家人,因被冤枉而判死刑,

你還會同意有死刑這種刑罰嗎?

我想我可以大聲的回答他

我可以接受 在這種有極低的誤判機率下 我還是贊成死刑

就算被誤判的人 是我的親人 我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去反對死刑!

因為真正該被制裁案例 絕對遠遠遠大於誤判的案例

那嚜反對死刑的人 有誰可以大聲的說出 如果有一天你的家人被殺害,還會同意廢除死刑嗎?

這不是針對個人

然而我發現 所謂的廢死聯盟 似乎都只活在自己心中的烏托邦理想世界

認為司法要達到完美 才該有死刑的存在

而當你問他們要用什麼取代死刑 他們也只會說 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就好

但實際面呢?

所有的死刑犯 變成無期徒刑 又不得假釋 勢必監獄要越蓋越多

監獄的土地 建造 管理 人事等等 的經費 誰出? 他們不在乎~

他們會說 反正監獄不要蓋在我家隔壁就好

而如果 被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罪犯 在獄中不斷提出上訴 消耗司法資源 何解?

他們也只會說 沒辦法 這是大家要一起承擔的

問題是 請想想看 一但有一位法官 判了某位 罪犯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結果就是必須一輩子跟這個案子周旋到底 以後會有人敢這樣判嗎?

那麼不是讓那個罪犯逍遙法外了嗎?

又或者犯罪者利用金錢 權勢 在漫長的不斷上訴中 影響司法的公正

最後搞不好還可以無罪開釋 外加取得賠償

我想請問Steve5 你能接受這種結果嗎?







steve5 wrote:
我們也該捫心自問,
如果有一天你或你的家人,因被冤枉而判死刑,
你還會同意有死刑這種刑罰嗎?
(恕刪)


死刑(及任一種刑罰)的存在,
是為了懲罰罪有應得者,
有人無辜被判刑那是科學辦案過程及司法偵審程序的疏失,
怎會是刑罰本身的錯呢?

好,
如果你說人命至高無上,
你說誤判機率終不可免,
所以廢除死刑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無辜者或罪不至死者冤死;

那要不要想一下:
西瓜刀本來是拿來切西瓜不是拿來砍人的,
然而就是會有幫派份子什麼的會用西瓜刀砍人,
那是不是為了不讓任何人無辜死在西瓜刀下,
從此應該禁止製造及使用西瓜刀?

為防止有人會喝農藥自殺,應該禁止製造及使用農藥?
為防止再發生溶屍案,應該禁止製造及使用王水?
為防止有人再死於砂石車下,應該禁止砂石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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