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研究的結果 答案就是不行
一般的罪不會判死刑 強盜 強姦 都不至於死刑
故意殺人也要惡性非常重大才有可能死刑
這樣你說死刑能嚇阻到什麼犯罪
只能嚇阻極端犯罪者 但是那些根本是不怕死的人
死掉和關一輩子 對犯罪者來說 前者的痛苦並沒有比較大
死刑對嚇阻一般犯罪無意義
極端犯罪者亦不會因死刑而放棄犯罪
因此死刑的嚇阻效果極低
題目不是問死刑能不能給被害者家屬有快感 給社會有快感
這也不是刑事司法的目的
你可以說人死掉就不會再犯 但是長期隔離效果一樣
關二三十年放出來 又再殺人 這種是極少數
而且有的沒關幾年就放出來再犯的 那和有沒死刑根本無關
那是刑事司法執行的問題 不該放而放 不代表應該死
何況台灣司法品質又不是說多好 死刑難免有誤判
而且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人該不該死讓另一人來決定 不合理
對天生的反社會人格者也不公平 有人只是天生就與社會主流價值觀不同罷了
台灣監獄犯人釋放後再犯率五成 和有沒有死刑 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些人本來就不是死罪
要靠刑罰嚇阻犯罪 就要蓋超大型監獄
提高假釋門檻 也不用搞什麼大赦
也可以避免監獄犯人惡性感染 有人說監獄根本是犯罪技術訓練所
現在台灣被關的可能有六萬人 監獄都塞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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