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yeh99 wrote:http://tw....(恕刪) 這位大大我不認同你的邏輯難道你覺得殺人搶刧 比用滾水把自己親骨肉活活燙傷至死的罪行還重?這樣的父親被判死刑有什麼不對??雖然我比較希望這個禽獸不如的能被判無期 然後被牢裡的人好好"照顧照顧"判死刑太便宜他了!小BABY終於解脫了....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