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整個毆打凌虐過程約2分多鐘,手段相當殘暴。但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事件發生之後,10多名同學中僅有4名受到記過懲處,遭霸凌的A同學卻反而從普通班被調到「特教班」,所有影片紀錄與消息也立即遭到校方封鎖或銷毀,而當記者透過電話聯繫瑞穗國中校長蔡惠銘求證,蔡校長卻將此事定調為「同學間的鬥毆」,直到記者表示看過影片,蔡校長才在訝異之後改口稱為「欺侮」。
花蓮縣立瑞穗國中蔡惠銘校長
掩蓋事實,枉為人師.
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地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十八號
電話:03-8873111(代表號)
傳真:03-8870839
...(恕刪)
為了孩子的未來,這篇不能沈。
爛人一定要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