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s wrote:所以呢? 「演了一場...(恕刪) 處理手段不同,自然有高下之分,怎麼會沒有?要不然怎麼會有一堆人不爽維大力,一堆人推讚義美這不就是高下的分別也許有很多人根本沒看到,也許有很多人根本不在意但事實是有很多人在意廠商的態度及處理方式或許對你來說,沒有實際調查結果,就是沒有高下之分吧
artist1013 wrote:反正我已經這輩子都在...(恕刪) 樓上有位說不買也是買來喝的,話不要說的太滿上次還不是有位說被海豚打到要捐出錢做公益,到最後還不是把錢自己暗槓當然我不會假設相同的情況發生再這棟樓主身上,畢竟人家說的很滿錢是一定要捐出去做公益的不是嗎?反正現在消費者要的很簡單,出了事情用錢去擺平,事情讓你看到美好的一面所謂的公平正義是什麼?只是消費者單方面的公平要廠商得到平反?自己吞下去比較快
馬克蘇 wrote:處理手段不同,自然有高下之分,怎麼會沒有?要不然怎麼會有一堆人不爽維大力,一堆人推讚義美這不就是高下的分別也許有很多人根本沒看到,也許有很多人根本不在意但事實是有很多人在意廠商的態度及處理方式或許對你來說,沒有實際調查結果,就是沒有高下之分吧 提告有如兩面刃,如果對自己本身沒有把握就貿然給他告下去,不一定會勝訴,萬一敗訴可是會打回到自己身上的。每個廠商要怎麼處理有他們自己的方式,當然樓友們自己也有一把尺。只是有的廠商認為提告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此自負司法的風險與判決責任,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自己與社會大眾負責任的態度。怎麼反而會因此就認為廠商處理不當呢? 結果都還沒出爐,就急著分高下? 何苦呢?
cigs wrote:結果都還沒出爐,就急著分高下? 何苦呢? 我沒有特別的宗教信仰,但一直深信種因得果這回事。換成科學一點的角度來說,或許也是一種蝴蝶效應。類似的飲食案件,光是這棟樓已經有太多案例可循。消費者真的造假,自然得承受結"果"。而認定生產線100%不會出包,中下游是否出問題與我何干的廠商對這個案件提告。這是種下的因,會得到什麼果?是否官司方面勝利了就無需承受呢?您或許認為法律問題結束後就是"結果",我不敢代表所有人,但我認為法律層面結束後,該承受"果"的那一方,才正要開始承受。
cigs wrote:提告有如兩面刃,如果...(恕刪) 對消費者提告,唯一勝訴機會只有找到消費者作假的鐵證,然維大力這件事,物證已經湮滅,要我是法官,幾乎可以說判勝訴的機率微乎其微畢竟罐子上印的是維大力,只要不是消費者作假,消費者不需要去證明問題來自何處(製造商、通路、或者其他),消費者說出來的話,本就是客觀事實,沒有誹謗問題當然,官司有很多非一般人想像的空間對不知道來龍去脈的一般人來說,維大力的作法或許是維護他聲譽的一種方式,但另一方面來說,同樣也是打壞他聲譽的一種方式而如果官司敗訴,受辱的消費者反告一場,那,要賠上的有多少?道歉就可以嗎?
馬克蘇 wrote:如果官司敗訴,受辱的消費者反告一場,那,要賠上的有多少?道歉就可以嗎? 那試問如果消費者敗訴,可以要求該消費者以及這些替J大打廣告的網友提出說少賠償?道歉就可以嗎?前面我就說過,我今天要狠一點,我就直接對他進行財產假扣押
sanoko wrote:1.樓主PO網說自己跟其他01同胞一樣也中獎了2.記者穿線找來廠商3.會談、廠商單方面掃射樓主不肯示弱4.會談結束、記者也中槍5.廠商施壓、新聞下架6.樓主挨告 就是有人要忽略其實不管是被告的結果或是將來螞蟻證明是樓主造假或是證明是廠商的問題,都不是大家反彈因素此樓很多看不下去是廠商一開始處理的問題所以最後結果如何都不會影響當初就搞砸的處理態度真相爲何是另一回事一開始處理態度是一回事相信有在關注這棟樓大部份人都是分開看這兩件事
艾德華仔 wrote:就是有人要忽略其實不...(恕刪) 明明就是被起訴毀謗罪了,一直要扯什麼廠商的態度如果廠商不應該提告,是不是要叫立委修法,只要資產超過幾百幾千萬的,就無行使法律的權利維大力不能提告?正新也不能提告?相較之下遠雄聰明多了,還懂得拿錢封口如果義美的老鼠事件廠商想不開提告了,真不知道你們又要怎麼辯解支持維大力律師直接對李先生進行財產假扣押如果李先生自認為自己並無過錯,那麼就不用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