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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破費阿 wrote:
副總登門卻反而質


副總隔空抓藥的功力可強得很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當然沒有跟廠商要什麼,只有登報道歉跟賠20萬作公益...(恕刪)

這消息是哪邊知道的呀?樓主真的一開始就有這樣要求喔?????

P.S 如果有政府機關要檢查全台食品飲料工廠的話,幾乎每間工廠當時都會是乾淨的,因為幾乎只要有外部人員一到門口守衛或人事部的就會趕緊詢問對方來歷,若來的是參觀或稽查人員,主管就會立刻要求現場單位要在稽查人員進入觀看前將各單位整理乾淨的。
就像你家客廳或房間 平時很亂 若有人要來 都會稍微整理一下是同樣道理。
破費阿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雖然我是不知道義美和女同學溝通的過程是如何,但端看維大力事件
副總登門卻反而質疑消費者的儲存方式,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感到不悅。

如果義美登門的時候也同樣質疑女同學的購買或保存方式,是不是會如此和平收場?可能未必吧。
同樣兩家的危機處裡方式,可供大家做比較。



如果業質疑消費者的儲存方式,會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感到不悅。相對的消費者在還沒弄清楚是什麼原因有螞蟻的情況下,就po網說「感覺像是製造過程中...(恕刪)」,業者會開心嗎?說過很多次了不是每個廠商都會用一樣的方式來處理,取決於雙方的態度,兩造雙方硬碰硬最後走向司法途逕是一種處理的方式;個人認為不能因為廠商提了告就認為廠商沒有處理好,(當然,這是見仁見智的認定),這只是處理的方式不同罷了,還是要看最後司法的結果如何?

不同的處理方式與不同消費者的反應也會造成不同的結果,的確,大家也可以做比較。

如果以老鼠泡芙事件來說,廠商聲明「製程中不可能有類似異物情形發生」,衛生局也初步認定生產線也沒問題,消費者也不清楚怎麼會有老鼠?  難道老鼠是鑽任意門進去的嗎? 義美的聲明第2點表示:「真正原因目前尚待查明中。」表示義美還在查明真正的原因當中,我們目前應該都還不會知道在查明原因後,廠商會採取什麼作為。不如和螞蟻汽水事件一樣,等結果出爐後再下結論也不遲。
cigs wrote:
如果業質疑消費者的儲存方式,會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感到不悅。相對的消費者在還沒弄清楚是什麼原因有螞蟻的情況下,就po網說「感覺像是製造過程中...(恕刪)」,業者會開心嗎?...(恕刪)


是,消費者吃到怪東西還得考慮業者情緒,還得扮演柯南。

所以你是暗指副總去消費者家準備以牙還牙的?不是想善了的?
應該不至於吧?

另外阿...歷年來很多消費者糾紛,也有人將過程PO上網都沒事~(開箱文本來就盛行於網路上)
你說的對,維大力既然選擇和消費者硬碰硬這條路就得承受其後果。


cigs wrote:
我可沒這麼說也沒這麼想哦,只是用相對的角度來說明消費者與業者也會有相對應的感受而已,不要亂扣我帽子。。。

...(恕刪)


了解。
破費阿 wrote:
是,消費者吃到怪東西還得考慮業者情緒,還得扮演柯南。


這只是在說明立場的相對性,並不是說要消費者考慮到業者的情緒。如果不知道可能發生的原因,如部份樓友稱道的義美事件,消費者與業者一同查明可能發生原因不是更好嗎?為什麼要自己扮柯南呢?

破費阿 wrote:

所以你是暗指副總去消費者家準備以牙還牙的?不是想善了的?
應該不至於吧?



我可沒這麼說也沒這麼想哦,只是用相對的角度來說明消費者與業者也會有相對應的感受而已,不要亂扣我帽子。。。

台南溫仔 wrote: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當然沒有跟廠商要什麼,只有登報導歉跟賠20萬作公益

這消息是哪邊知道的呀?樓主真的一開始就有這樣要求喔?????

P.S 如果有政府機關要檢查全台食品飲料工廠的話,幾乎每間工廠當時都會是乾淨的,因為幾乎只要有外部人員一到門口守衛或人事部的就會趕緊詢問對方來歷,若來的是參觀或稽查人員,主管就會立刻要求現場單位要在稽查人員進入觀看前將各單位整理乾淨的。
就像你家客廳或房間 平時很亂 若有人要來 都會稍微整理一下是同樣道理。


+1
時間順序不要搞錯
1.樓主PO網說自己跟其他01同胞一樣也中獎了

2.記者穿線找來廠商

3.會談、廠商單方面掃射樓主不肯示弱

4.會談結束、記者也中槍

5.廠商施壓、新聞下架

6.樓主挨告

1~3之間,是全01參與網友都有目共賭的
要登報道歉跟20萬公益是哪邊冒出來的? 絕對不可能是一開使的動機
別跟泡敷老鼠"一開始就找媒體"這樣主動性的攻擊混為一談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當然沒有跟廠商要什麼,只有登報導歉跟賠20萬作公益

事情沒搞清楚要人家登報導歉是你你願意嗎?

前面就說過了,今天你是店家或廠商都好,萬一有消費者要搞你,三不五時就說你的商品或是食物有問題

要解決很簡單,不要錢

只要你登報+捐20萬作公益

試問你,你有多少錢可以讓人衝康

今天是誰先在網路上散撥未經證實的言論造成廠商信譽受損,怎麼又變成廠商跑去惹事

現在好像是只要有點錢的都不能告人是吧

我非常不建議和解,既然你要跟人談什麼公平正義,你有你的正義,廠商也有

法律不是只給所謂看起來弱勢的一方用的

而是保護公平正義的一方

不要亂扯

遇到不明瞭的狀況
1.放低姿態,但表明立場
表示:「照工廠流程,這種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

2.釋出善意,尋求答案
「我們會檢測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3.達成共識
「如果是我們這邊出問題,我們會道歉、補償並改進,如果是您這邊有誤會,希望您能跟大家澄清。」
「在調查期間,是否能請您修正您的文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這段期間內
運動飲料螞蟻事件
泡敷老鼠事件
哪一件不是這樣處理的?

反觀本大樓的事件由始自末
廠商一出來就是機槍亂掃、攻擊性特強
現在這種局面
"如果"這位消費者是清白的(我沒說肯定喔… 別亂扯)
廠商不需要登報道歉嗎? 登報加20萬公益,剛剛好而已…

法律的確不是只給所謂看起來弱勢的一方用的
更不是保護公平正義的一方
是給懂法律的人(=有錢找得起懂法律的人)爽的
破費阿 wrote:
加上一句,維大力咎由自取。





sanoko wrote:
遇到不明瞭的狀況
1.放低姿態,但表明立場
表示:「照工廠流程,這種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

2.釋出善意,尋求答案
「我們會檢測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3.達成共識
「如果是我們這邊出問題,我們會道歉、補償並改進,如果是您這邊有誤會,希望您能跟大家澄清。」
「在調查期間,是否能請您修正您的文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這段期間內
運動飲料螞蟻事件
泡敷老鼠事件
哪一件不是這樣處理的?


義美都還當著媒體跟衛生官員的面答應要回收此批號產品跟此條產線全面停工檢查
就算事後沒有這樣做,至少在媒體跟閱聽大眾面前已經演了一場好戲
(但我相信義美的品牌及其人格)
而反觀南亞食品的作法呢?
1.強勢懷疑消費者造假及惡意散佈不利其公司言論
2.逼迫媒體撤新聞(甚至連網路連結都要撤)
3.對消費者提告
這兩相比較下來,誰贏得消費者的心?
還是高下立判

gregliao wrote:
義美都還當著媒體跟衛生官員的面答應要回收此批號產品跟此條產線全面停工檢查
就算事後沒有這樣做,至少在媒體跟閱聽大眾面前已經演了一場好戲
(但我相信義美的品牌及其人格)
而反觀南亞食品的作法呢?
1.強勢懷疑消費者造假及惡意散佈不利其公司言論
2.逼迫媒體撤新聞(甚至連網路連結都要撤)
3.對消費者提告
這兩相比較下來,誰贏得消費者的心?
還是高下立判


所以呢? 

「演了一場好戲」比對自家產線有信心而悍衛自已商譽來的高段!?

每個廠商對個別案件的處理有所不同,無所謂高下,只是處理的方式不同罷了。
cigs wrote:
所以呢? 「演了一場...(恕刪)


出來說明理由與做法, 比說我對我家產品有信心, 的確是高明太多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講那麼多,你還不是買...(恕刪)


原來你中文程度只有這樣啊。

麻煩看清楚我文章中寫啥。OK.

先買東西,與看那家製造公司再購買是不一樣的。

如果你看不懂中文的話,就不要再來這裡護航了。

還有,拜託,不要再回文了,我看了也煩。

總之~就是因為廠商的態度,我不會買這家公司的產品,且,如果有人購買,
我還會跟那些消費者說,小心買到有雜質的飲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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