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費阿 wrote:
副總登門卻反而質
副總隔空抓藥的功力可強得很

破費阿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雖然我是不知道義美和女同學溝通的過程是如何,但端看維大力事件
副總登門卻反而質疑消費者的儲存方式,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感到不悅。
如果義美登門的時候也同樣質疑女同學的購買或保存方式,是不是會如此和平收場?可能未必吧。
同樣兩家的危機處裡方式,可供大家做比較。
cigs wrote:
如果業質疑消費者的儲存方式,會讓消費者第一時間感到不悅。相對的消費者在還沒弄清楚是什麼原因有螞蟻的情況下,就po網說「感覺像是製造過程中...(恕刪)」,業者會開心嗎?...(恕刪)
cigs wrote:
我可沒這麼說也沒這麼想哦,只是用相對的角度來說明消費者與業者也會有相對應的感受而已,不要亂扣我帽子。。。
...(恕刪)
台南溫仔 wrote: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當然沒有跟廠商要什麼,只有登報導歉跟賠20萬作公益
這消息是哪邊知道的呀?樓主真的一開始就有這樣要求喔?????
P.S 如果有政府機關要檢查全台食品飲料工廠的話,幾乎每間工廠當時都會是乾淨的,因為幾乎只要有外部人員一到門口守衛或人事部的就會趕緊詢問對方來歷,若來的是參觀或稽查人員,主管就會立刻要求現場單位要在稽查人員進入觀看前將各單位整理乾淨的。
就像你家客廳或房間 平時很亂 若有人要來 都會稍微整理一下是同樣道理。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當然沒有跟廠商要什麼,只有登報導歉跟賠20萬作公益
事情沒搞清楚要人家登報導歉是你你願意嗎?
前面就說過了,今天你是店家或廠商都好,萬一有消費者要搞你,三不五時就說你的商品或是食物有問題
要解決很簡單,不要錢
只要你登報+捐20萬作公益
試問你,你有多少錢可以讓人衝康
今天是誰先在網路上散撥未經證實的言論造成廠商信譽受損,怎麼又變成廠商跑去惹事
現在好像是只要有點錢的都不能告人是吧
我非常不建議和解,既然你要跟人談什麼公平正義,你有你的正義,廠商也有
法律不是只給所謂看起來弱勢的一方用的
而是保護公平正義的一方
破費阿 wrote:
加上一句,維大力咎由自取。
sanoko wrote:
遇到不明瞭的狀況
1.放低姿態,但表明立場
表示:「照工廠流程,這種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
2.釋出善意,尋求答案
「我們會檢測到底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3.達成共識
「如果是我們這邊出問題,我們會道歉、補償並改進,如果是您這邊有誤會,希望您能跟大家澄清。」
「在調查期間,是否能請您修正您的文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這段期間內
運動飲料螞蟻事件
泡敷老鼠事件
哪一件不是這樣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