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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innovaig wrote:
剛看到有版友提供被檢...(恕刪)



喔喔.....本人耶.................呵.........出名了.....這下.....





innovaig wrote:
剛看到有版友提供被檢...(恕刪)



喔,所以那張照片真的是本人無誤!?
http://www.facebook.com/edwang.taiwan http://www.flickr.com/photos/ed555009
edwang wrote:
喔,所以那張照片真的是本人無誤!?

Eros Chen wrote:
這照片先拿掉吧,嚇到人不好
那是他本人沒錯....


樓主在#817樓說了;若有錯煩請更正!
謝謝指教!
是的,沒錯,那是他本人

有01認證的喔~

另外南山路的地址也是正確的
只能說很精彩,除了自己洗白洗得很失敗的回覆的帖子之外

我想到幾年前有另外一個網路拍賣..問題一大堆,然後都是自己去滅火洗版...

另外我實在很想告訴日必購的站長,
毀謗跟名譽傷害的確是可以隨便告的,只要你認為你有(各種)傷害就可以去告...
告跟能贏是兩回事,這個你一定要知道...而且是你要提出來那些事情,留言是假的或是不正確的的證明
如果是事實你會被法官婊...

然後那些"我跟誰很熟...."之類的是詐欺
追加那些"我認識OO幫的XX...."之類的是恐嚇
後面兩個是非告訴乃論,而且是刑事
只要有人拿證據去報案就可以,不用(受害者)本人

引用法律的話麻煩確定你做得到,像那些簡訊,如果不是事實的話也是詐欺
沒有一報案檢察官馬上受理馬上找到證據馬上報到法院馬上開庭這種事,如果這麼有效率閣下行程早就排滿滿了

那些簡訊不但可笑還可以當作恐嚇詐欺的證據,
就算不提事情誰是誰非,你偏要自己到處留有的沒的的證據,總有一天會打死自己....
怎都找不到曾先生的照片啊?
Eros Chen wrote:
是的,沒錯,那是他本...(恕刪)

innovaig wrote:
剛看到有版友提供被檢...(恕刪)



原來哪照片真的是他本人喔


戴著眼鏡...哪張!


嗯!我相信應該有很多網友備份了!(誤)
我也痛過一次~~

感蠻感謝 他的

因為他 讓我有動力去認識法律

現在,我知道如何 PO 文不會被告~~~

算是意外的收穫~~~ CC
我上新聞囉,今天晚上東森

可以錄影的可以幫我錄一下嗎?感謝...

曾俊耀你不是正當做生意的公司嗎?為什麼不敢上新聞澄清??

記者都去你家樓下找你了耶....

Eros Chen wrote:
我上新聞囉,今天晚上...(恕刪)



陳sir出招了!!!???
http://www.facebook.com/edwang.taiwan http://www.flickr.com/photos/ed55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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