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IMORI wrote:不過如果照他的邏輯,...(恕刪) 可以,但請改成標題為"你買一件,我捐100"其他他盈虧自負,目的本來就在營利,公益只是附加的.....商品不好賣的差,賠的算他的...賺的也沒人拿的走.....但如果是用義賣,目的應該是在公益,商品好不好不是重點,這也是許多義賣商品的價格可以遠高於同等商品的價格,因為是公益,巨額的利潤滾進公益團體,是可以讓人接受的,這基本上不可能有賠錢的問題......
漏洞百出的公益...T恤成本早該將製作、人事及管銷等估進去,拿民眾當笨蛋是吧!公司將來的營運跟稅款為什麼還要民眾負責?他的公司又不是只製作這次的T恤!前面有人還有人說這跟某些企業買產品捐多少是一樣的性質。問題在於,別人辦活動會先聲明要捐多少,甚至還有加碼再捐等額,不像他連將來維持營運費用都算進去。對啊!那一家公司的盈餘不是拿來維持公司營運的,這就叫賺錢...還有人看不懂我也只能說是天才了
兒童福利聯盟的活動....人家正面背面都雙色印刷,一件299元,還賣了三萬五千件...黑人一件成本要480元,那兒福聯盟的不就賠到脫褲子???http://blog.yam.com/cwlf/article/21234707為號召全民一起來關懷弱勢家庭兒童,兒盟和原燒共同發起「愛‧T恤」義賣活動,只要299元即可購買有型又可愛的「愛‧T恤」,同時獲得一張原燒五折券,憑券消費套餐即可享原燒史上最優的五折優惠。
tim901 wrote:做公益本來就要有虧錢...(恕刪) +1 ....做公益....有錢出錢 ˋ 有力出力, 沒有人說一定賣東西籌錢幫助人....才叫做 "做公益" !!而且~~真要以他的人脈....不會去勸說每個藝人拿多少錢出來一起幫忙就好...出多出少就看心意 !或是籌組 " 愛心藝人公會 ",只要有入會的藝人....每個月要固定輪流抽空去看 小朋友 或是 病人ˋ老人,這樣不是也很好...
JasonQ wrote:吊嘎妹 wrote:..曾經, 有個總統自願減薪一半, 誰知道幾年後被人發現他原來賺更多....(恕刪) 恩 還有另一個政見 跳票 也不捐薪水 a特支費不用被關500天的那個 也是反貪的
黑人很愛籃球,這無庸置疑,但是他對籃球愛的方法、方式,對於台灣籃球、藍球員、籃球界是好還是壞?這就有很多正反兩面的意見了。個人是站在未蒙其利先受其弊的看法。看看今日台灣籃球在我們台灣有這麼愛籃球的一位名人下,怎麼沒有多大扭轉就知道了,根本沒差!至於他強不強,打球打的怎樣,絕對是比我個人這種一般人強,也實地見識過但是如果是當年經歷過CBA時代的球迷,大概都知道陳建洲實力到哪而已大華建設時期應該算是他最有表現跟空間的時期了吧。算算當時他跟孫國昌應該算差不多當時業餘甲組同樣位子的甲組4號拔尖吧。但是這兩個球員拉到職籃、國家隊,結果是什麼?有印象的球迷應該都真”印象深刻”阿很多陳建洲的故事,都被根本沒看過他打球,或者只聽過的球迷神話了吧,感覺以訛傳訛很久了....只能說人出名了真好,明星偶像的光環是可以美化很多事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