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dai wrote:
幹嘛寫 [X森新聞記者][X森電視新聞台].....
就不能完整寫出媒體名稱嗎???
(恕刪)
人家業者只少說一個字,ry大就這麼在意?樓主把標題的「維大力」三個字變不見了卻不見大大在意。。。
canceryct wrote:
講明一點啦
維大力公司, 若能在第一時間, 在官網上, 媒體上, 文宣上
對大眾明白的解釋, 他們對此事件的來龍去脈, 可能原因, 或為什麼不可能
難道維大力當大眾是白癡?都無法判斷?
維大力的作法從一開始, 不論事件原因為何, 第一時間, 是對廣告商去要媒體新聞下架
並想私了, 完全沒打算對大眾說明
維大力從一開始到今年10月前, 不曾對大眾說明任何理由或原因,
若對大眾說明了, 還有甚麼毀謗會造成傷害它的商譽?
還是維大力認為只有告人, 並懷疑消費者造假, 才是維護商譽的方式?
cigs wrote:
ct大大能確定業者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