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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小二數學問題

oversky0 wrote:
…同樣是兩個物理量相乘,小學教積的單位要和被乘數相同,國中卻突然變成積的單位是被乘數的單位和乘數的單位相乘,兩者之間一定有個是錯的。...(恕刪)
其實是因為你說錯了。

1. 10元有6個,這「6個」並不是物理量,只是倍數。

2. 誰說小學「積的單位」一定「要和被乘數相同」?小學也有教面積的計算,公分乘以公分等於平方公分,積的單位是平方公分,乘數的單位是公分,哪裡相同了?

3. 「積的單位要和被乘數相同」的前提是乘數只是一個倍數,不是一個物理量。

錯誤的前提,當然會推出錯誤的結論。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個: 量詞。計算單獨的人或物的單位。
因此「6個」是由數字加單位組成的一個物理量。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AD%D3&pieceLen=50&fld=1&cat=&ukey=165511941&serial=1&recNo=74&op=f&imgFont=1

我並不是說用 10 元的六倍去算是錯的,
而是說 6 x 10 也可以用 6 個 x 10 (元/個) = 60 元來解釋,
簡化算式寫成 6 x 10 也應該算是對的。

Dave5136 wrote:
1. 10元有6個,這「6個」並不是物理量,只是倍數。


Dave5136 wrote:
2. 誰說小學「積的單位」一定「要和被乘數相同」?小學也有教面積的計算,公分乘以公分等於平方公分,積的單位是平方公分,乘數的單位是公分,哪裡相同了?

3. 「積的單位要和被乘數相同」的前提是乘數只是一個倍數,不是一個物理量。

既然你也同意乘數可以放倍數也可以放物理量, 我想你也應該同意 6 個 x 10 (元/個) 的算法並沒有錯。
oversky0 wrote:
個: 量詞。計算單獨的人或物的單位。
因此「6個」是由數字加單位組成的一個物理量。
這是文字上的說法
但事實上在真正物理量的定義裡,「個」、「打」這些並不被視為單位
他們就是數字而已,分別代表 1 和 12
「6 個」就是 6 而已,而「6 打」你可以說是 12 x 6,或是直接說 72,總之都是一個純數字而已。

物理量確實是由數字和單位所組成的,而如果要把純數視為物理量,我們定義單位是「1」。
例如「6 打」會表示為 72 x 1。
但除非真的有需要,否則是無需這樣拆解。

「六個十元」的列式,含單位的話只要寫成「10 元 x 6 = 60 元」即可
「10 元/個 x 6 個 = 60 元」的寫法是多此一舉,自我困擾 (或自找困擾)
一:6 個就是 6,上文解釋過了。二:10 元已經是一個基數,幹嘛還要用「/個」來強調?


「乘積的單位和被乘數的相同」這句話是建立在乘數無單位 (或說單位為 1) 的條件上
跟「乘積的單位為 被乘數的單位 乘上 乘數的單位」這句話並無衝突
或說,前者是後者的特殊化


根據乘法的交換性而寫成「6 x 10 元 = 60 元」我認為是對的,因為他的意圖非常明確
但如果只寫「6 x 10 = 60」則意圖不明
(根據「基數在左倍數在右」的原則,這式子彷彿想告訴大家我們國家有發行六元的硬幣?)
來來來~6個十元等於多少錢~
6個=6,所以把6擺在前面.
十元=10,所以把10擺在後面.
6X10=60
這有什麼不對啦! (741F)
無法看透事務本質,就會像這篇引文一樣,被表象的題文牽著鼻子走,
而無法作出適當的分析,製作與事實契合的數學模型,列出正確的式子。
Stallings wrote:
這是文字上的說法但事...
「六個十元」的列式,含單位的話只要寫成「10 元 x 6 = 60 元」(恕刪)

+1
小二數學,單位是"元".這正確.
我終於知道為何我們教育失敗,小二的數學問題都搞成這德性,硬凹
oversky0 wrote:
我並不是說用 10 元的六倍去算是錯的,
而是說 6 x 10 也可以用 6 個 x 10 (元/個) = 60 元來解釋,
簡化算式寫成 6 x 10 也應該算是對的。
...(恕刪)

嘴巴講,可以,寫成算式你就是錯誤,
6 x 10 ,單位是什麼?
這是小二數學,不要亂教.
那個老師教的......
oversky0 wrote: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個: 量詞。計算單獨的人或物的單位。
因此「6個」是由數字加單位組成的一個物理量。...(恕刪)
763樓已有指正,我再補充幾點:

1. 「單位」並不等於「物理量」。至少語文上的意義,並不符合物理上「物理量」的定義。
2. 討論物理學名詞,查國語字典並非正途。
3. 「物理量」的定義,可以參考一下維基百科:

物理量,是物理之中能測量的量,例如質量、體積,或者是測量和通常以數和物理單位(通常偏好國際單位制單位)的積表達的結果。(http://zh.wikipedia.org/zh-tw/%E7%89%A9%E7%90%86%E9%87%8F)

「個」就是上面所說的「數」。貨幣單位「元」,嚴格來說,其實也不算是一種物理量。

oversky0 wrote:
…我並不是說用 10 元的六倍去算是錯的,
而是說 6 x 10 也可以用 6 個 x 10 (元/個) = 60 元來解釋,
簡化算式寫成 6 x 10 也應該算是對的。...(恕刪)
先想清楚「基數」和「倍數」的觀念吧!您覺得「10元」可以當成一個「倍數」嗎?

oversky0 wrote:
…既然你也同意乘數可以放倍數也可以放物理量,我想你也應該同意 6 個 x 10 (元/個) 的算法並沒有錯。
這個推論也太粗糙了。乘數可以放物理量,並不表示被乘數隨便放什麼都可以。把「6」這個純數拿來當「被乘數」,請問意義是什麼?堅持「6 個 x 10 (元/個) 的算法並沒有錯」到底有什麼好處?

另外,我發現您問題的起源在這兒:
oversky0 wrote:
…小女寫「電壓 (V) = 電流 ( I ) X 電阻 (R),也就是 電流相加 R 次之後等於電壓」 結果是錯的。
小弟的認知是根據乘法定義裡乘數是定義為相加的次數,這樣解釋並沒有錯。...(恕刪)
這邊硬要把 R 解釋成倍數,是說不通的。自然界的確可以觀察到有 V = I x R 的現象,但電壓絕不是電流相加 R 次之後的結果(電阻怎麼會是「次」?),只是可以借用數學上的乘法來表示出 V、 I、R 之間的關係。我認為這裡面並沒有基數、倍數的概念,因為它本來就不是「加」出來的。

乘法是由加法來的,所以本來有基數、倍數的概念。這個算術(運算)方法也可以拿到沒有基數、倍數的領域去應用,計算的方法是一樣的,但不必硬套基數、倍數的概念。
Stallings wrote:
…根據乘法的交換性而寫成「6 x 10 元 = 60 元」我認為是對的,因為他的意圖非常明確
但如果只寫「6 x 10 = 60」則意圖不明...(恕刪)
這邊我有點不同意見。

如果要強調乘法的交換性,反而應該將單位去掉,而寫成 10 x 6 = 6 x 10 = 60。因為交換率的重點在運算,不在列式的意義。如果考試要考的是列式,要測學生是否懂得基數倍數的概念,還是應該要求正確的順序。只看「6 x 10 元 = 60 元」怎麼知道學生的意圖是表達交換律,還是根本不懂倍數的概念?
Dave5136 wrote:
這邊我有點不同意見。...(恕刪)
XD
1. 純數可以作為運算元,一個量也可以作為運算元,
並沒有說必須先把單位去掉才能作交換
直接把兩個量作交換應該是沒有問題

2.「基數 x 倍數」的次序規範,是比較適用於只有數學式而未佐以文字的情況
因為什麼資訊都沒有,所以需要規範

而如果清楚的寫出單位來,我認為是不必管次序,
因為從單位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哪個是基數,哪個是倍數
這樣的情況下,是不用死守說哪個蘿蔔一定要佔哪個坑

我的意思是說,有文字照文字,沒文字時才由預設規範出面。XD

貨幣單位「元」,嚴格來說,其實也不算是一種物理量
3.「元」本來就不是一種物理量或科學單位,不管嚴格來說或是鬆散來說都一樣
Stallings wrote:
…而如果清楚的寫出單位來,我認為是不必管次序,
因為從單位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哪個是基數,哪個是倍數
這樣的情況下,是不用死守說哪個蘿蔔一定要佔哪個坑...(恕刪)
這就看你認為「次序」有沒有意義了。

以除法來說,被除數和除數的位置一定是不可以顛倒的,不僅是因為沒有交換律,而是被除數和除數的概念根本是不同的。

以有交換律的「加法」來看,被加數和加數也有不同的意義。「房間裡有10個人,後來又進來6個人」(10+6=16)跟「房間裡有6個人,後來又進來10個人」(6+10=16),雖然最後總數算起來都是16人,但二件事顯然是不一樣的。

既然要區分乘數與被數,規定一下順序還是有好處的。是的,有寫單位的確就不會混淆。這個原則用在除法也是說得通。您同意除法也「不用死守說哪個蘿蔔一定要佔哪個坑」嗎?

Stallings wrote:
…「元」本來就不是一種物理量或科學單位,不管嚴格來說或是鬆散來說都一樣
同意。我之前的表達方式太「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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